
作者:张琳
页数:243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
ISBN:9787560959658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包括经济法基本原理、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经济竞争法律制度、金融市场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八章。这样的结构安排,一方面反映了经济法学学科体系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不同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知识的实际需要。
相关资料
第一章经济法基本原理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经济法的产生 正如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一样,经济法不是自古就有的“神话”,而是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经济法是最年轻的“法种”,经济法学是新兴的一门法律学科。它的产生和形成,是社会、经济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律、法学自身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社会的客观需要是法律创制活动的深厚渊源,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也直接同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研究经济法的产生,也就是研究经济法形成和发展的各个方面的基础,并研究它们对经济法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一)法律基础在古罗马时期,商品交换十分频繁,从事商品交换的人们渐渐地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交易规则来维护交易秩序,于是商品交换的习惯就产生了,进而习惯发展为法。为适应商品交换的要求,保证商品交换者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也就形成了近代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为了反对垄断和维护市场秩序,国家经济管理类的法律“侵入”了私人资本家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许多本应由“私法”来保障私权利、私自由的领域,逐渐地由公权力进行规制和监督。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鼎盛时期,当事人意思自治理论由于与资产阶级提倡的“契约自由”理论相吻合,因此得到了许多资产阶级法学家的赞同;但意思自治并不是无规制的意思自治。在所有的现代国家中,这一原则都赋予法律行为人意思自治的范围,因而当事人意思自治只能认为是在法律规制之内的自由。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发展到资本主义垄断阶段后,资本主义国家已不能完全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意思自治原则而定的。在现实中,行为人如果只是根据过错才承担责任的话,社会就失去了公平性。因为除了过错之外,有可能因为他的无过错行为而导致他人的损害,这时仅仅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必然会造成不公平的现象。要保证社会整体利益的均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就要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一部不同于民法的法律,从而在宏观上对各种利益进行平衡协调,不再以强调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而是要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平衡。
本书特色
《经济法概论》:21世纪创新型经济管理专业主干课程系列规划教材
目录
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三节 经济法的地位和价值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本章小结
论述题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企业与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五节 企业破产法
本章小结
论述题
节选
《经济法概论》包括经济法基本原理、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经济竞争法律制度、金融市场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八章。这样的结构安排,一方面反映了经济法学学科体系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不同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律知识的实际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