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苏强
页数:217
出版社:广东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
ISBN:978754540562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以最新颁布的税法和会计准则为依据,详细分析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各项具体差异,提出运用纳税调整法解决永久性差异项目,运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解决暂时性差异项目,达到会计和税法的相互协调;并通过列举大量的纳税调整案例,方便读者掌握各项差异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学习会计与税法差异,不仅是企业财税人员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介机构提供涉税鉴证、提供纳税服务的第一知识,也是税务机关从事纳税检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工作的第一技能。对于规范企业税务管理,防范和降低纳税风险,提高会计信息和纳税申报质量,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苏强,经济学硕士,副教授,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土地估价师、高级会计师等资格,现从事会计和税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近年来,独立在《税务研究》、《财务与会计》、《财政与税务》、《财务与会计导刊》、《财会月刊》、《财会通讯》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编及参编教材8部;获得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省级高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同时荣获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也是学校第九届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
相关资料
插图:(二)税收法律制度体系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是经过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逐步形成并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包括:第一,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行政法规是经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令公布,效力低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2008年修订)。第三,税收部门规章。税收部门规章是由全国税务主管行政部门(国家税务总局)以部长令的形式公布。第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税收规范性文件由各级税务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二、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根本原因1.目标不同。(1)税法目标。税法的目标主要是培植税源、组织财政收入,发挥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节和公平税负的作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目标和作用的差异,两者有时对同一经济行为或事项作出不同的规范要求,如税法为了保障税基不被侵蚀,在流转税法中规定了视同销售行为作为课征对象,而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必须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本书特色
《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实务》:典型案例分析突出操作性、通俗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便于广大企业财税人员规范企业账务处理
目录
第一节 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处理差异概述
第二节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基本假设差异
第三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税前扣除原则差异
第四节 会计要素的财税处理差异
第五节 如何正确处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
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解析
第二章 企业收入财税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
第一节 企业收入财税处理差异总述
第二节 企业商品销售收入财税处理差异
第三节 提供劳务收入财税处理差异
第四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财税处理差异
第五节 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财税处理差异
第六节 补贴收入财税处理差异
第七节 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财税处理差异
节选
《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实务》依据最新颁布的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详细介绍了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和特殊交易或事项等方面的财税处理差异。《企业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处理差异及纳税调整实务》以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为重点。以纳税调整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为工具,通过大量的纳税调整典型案例分析,突出操作性、通俗性、实用性和时效性,便于广大企业财税人员规范企业账务处理,掌握财税处理差异,理解和执行相关税法和会计准则,降低涉税风险。准确完成纳税申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