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史玉峰 著
页数:348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4
ISBN:9787522330617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当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发生涉税行政争议时,司法机关需要以中立者的身份介入,而税收知识的复杂性和税收政策法规的多变性决定了司法人员难以轻易胜任裁判工作,除了一般的法理和行政法知识外,还需要具备财务和税务知识。因此,本书致力于从既有案例中厘清涉税案件行政执法程序和刑事司法程序的开展顺序,助力税务执法人员、处理涉税案件的司法人员发现程序瑕疵,规避执法风险。帮助纳税人、纳税人主管财税业务的工作人员和主管合规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和准确评估财税合规风险,发起和应对涉税法律争议和衍生民事争议时,能更准确地预估诉讼风险和收益。
作者简介
史玉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具 法律职业资格与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曾供职于北京市 税务局稽查局和 稽查局,在发票风险防控,税务事项规划,税收政策解析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多次组织和参与重大税收稽查案件检查,涉税重组与税务筹划,税收政策立法研讨等项目。在中国税务报、北京税务、每日税讯电子杂志和 微信公众号发表过多篇文章。现为税务律师,企业税务合规和筹划服务专家,投融资和财富管理税务规划师, 私人税务服务提供者,为多家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大型企业进行内部培训和提供税务规划、税务争议处理等服务。
目录
第一部分 发票违法案件
导言
1.虚开发票犯罪的行为犯与结果犯之辨——以职务侵占为目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未被认定虚开发票犯罪
2.合法形式不能掩盖非法目的——灵活用工不是虚开通道
3.一个由来已久的交易痛点——索取发票请求是否属于民事审判程序解决范围?
第二部分 税收征管案件
导言
4.“挤牙膏”——税务机关怎样检查和评价股权转让应税所得
5.一通操作猛如虎,罚款要交税要补——企业转让不动产的税务规划应关注“实质课税”原则
6.亏损企业按净资产账面价值转让股权可行吗?——税务机关评价核定股权转让参考价格的两个组成部分
7.改变所得形式降低税负,此路不通——网络主播的收入类型和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
8.怎样避免“薛定谔式”的实质课税适用——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借贷合同的税务争议案件给我们的启示
9.有法不依的典型难题亟待解决——个人借款收取利息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责任
10.家企不分的税收代价——股东借款应警惕被税法认定股息分配
11.劳动者索薪索偿,是“税前”还是“税后”?——劳动争议相关的劳动者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2.公司完结,一了百了?——已注销企业的税收责任和涉税行政处罚责任的归结
第三部分 涉税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的衔接
导言
13.已承担法律责任被没收的违法所得,是否包含当事人违法获得的税收利益?
14.刑事处罚优先于同类行政处罚
15.税务机关认定偷税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是追究犯罪嫌疑人逃税罪的前置条件吗?
第四部分 偷税与逃避纳税义务罪
导言
16.没“偷”的动机,何来“偷税”的定性——无主观故意不构成偷税
17.虚开发票方式为职工发放工资,是否属于偷税行为?
18.能不能享受减免,究竟谁说了算?——税收优惠的事实基础应当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还是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19.谁支付,谁担责——如何确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20.漠视税法,作茧自缚的悲剧——从商业纠纷到偷税认定,从偷税认定到逃税罪
第五部分 税务行政争议
导言
21.税收优先权的边界在哪里?
22.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税费内容和承担主体之争
23.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有效性、有限性和程序合法性
24.税收保全——前提与边界
25.多缴税款退税,“税务机关发现”与“纳税人发现”有何区别?
26.复议前置的“征税行为”边界在哪里?
27.针对涉税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能否绕开“复议前置”?
第六部分 其他涉税争议
导言
28.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29.财政返还的行政协议条款
30.鉴证过程中对税收风险失察,鉴证机构需要承担责任吗?
导言
1.虚开发票犯罪的行为犯与结果犯之辨——以职务侵占为目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未被认定虚开发票犯罪
2.合法形式不能掩盖非法目的——灵活用工不是虚开通道
3.一个由来已久的交易痛点——索取发票请求是否属于民事审判程序解决范围?
第二部分 税收征管案件
导言
4.“挤牙膏”——税务机关怎样检查和评价股权转让应税所得
5.一通操作猛如虎,罚款要交税要补——企业转让不动产的税务规划应关注“实质课税”原则
6.亏损企业按净资产账面价值转让股权可行吗?——税务机关评价核定股权转让参考价格的两个组成部分
7.改变所得形式降低税负,此路不通——网络主播的收入类型和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
8.怎样避免“薛定谔式”的实质课税适用——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借贷合同的税务争议案件给我们的启示
9.有法不依的典型难题亟待解决——个人借款收取利息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责任
10.家企不分的税收代价——股东借款应警惕被税法认定股息分配
11.劳动者索薪索偿,是“税前”还是“税后”?——劳动争议相关的劳动者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2.公司完结,一了百了?——已注销企业的税收责任和涉税行政处罚责任的归结
第三部分 涉税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的衔接
导言
13.已承担法律责任被没收的违法所得,是否包含当事人违法获得的税收利益?
14.刑事处罚优先于同类行政处罚
15.税务机关认定偷税并作出处理处罚决定是追究犯罪嫌疑人逃税罪的前置条件吗?
第四部分 偷税与逃避纳税义务罪
导言
16.没“偷”的动机,何来“偷税”的定性——无主观故意不构成偷税
17.虚开发票方式为职工发放工资,是否属于偷税行为?
18.能不能享受减免,究竟谁说了算?——税收优惠的事实基础应当以税务部门认定为准还是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19.谁支付,谁担责——如何确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20.漠视税法,作茧自缚的悲剧——从商业纠纷到偷税认定,从偷税认定到逃税罪
第五部分 税务行政争议
导言
21.税收优先权的边界在哪里?
22.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税费内容和承担主体之争
23.税务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有效性、有限性和程序合法性
24.税收保全——前提与边界
25.多缴税款退税,“税务机关发现”与“纳税人发现”有何区别?
26.复议前置的“征税行为”边界在哪里?
27.针对涉税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诉讼能否绕开“复议前置”?
第六部分 其他涉税争议
导言
28.抽象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29.财政返还的行政协议条款
30.鉴证过程中对税收风险失察,鉴证机构需要承担责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