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希坡,韩延龙
页数:652
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4
ISBN:978750986376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记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创建的人民民主法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分宪法性文件的制定及其演变、政权机构及其组织法的创建和发展、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革命刑法的产生及其发展沿革、人民司法机关及其组织法规、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发展变化、改造罪犯的方针和监所制度、土地立法与土地制度的改革、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等11章内容。2007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作者简介
张希坡,法律史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原副会长、常务理事。曾出版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中国革命法制史》《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等著作。 韩延龙,中国法律史学会原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原主任、法制史研究室原主任。曾出版过《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通史》等著作。
目录
导 论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基本特征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第一章 宪法性文件的制定及其演变
第一节 旧中国制宪的破产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纲领及其宪政主张
一、旧中国制宪的破产
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纲领及其宪政主张
三、革命政权初创时期的施政纲领
第二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一、中国共产党关于起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原则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修改和主要内容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史地位和伟大意义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一、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的制定和发展
二、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的内容
三、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的制定及其内容
四、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和保障人权条例的历史意义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一、抗战胜利后人民政权的宪法原则和施政纲领
二、解放区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主要内容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和布告的发布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人民制宪的光辉结晶
第二章 政权机构及其组织法的创制和发展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人民政权组织法规的出现
一、乡村革命政权的组织规程
二、上海市民代表政府组织法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组织制度的创立
一、苏维埃政权组织法的立法概况和指导原则
二、中央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三、地方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四、临时革命政权——革命委员会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组织法的健全和发展
一、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指导原则和立法概况
二、边区、县参议会的组织和职权
三、边区、县政府的组织机构和职权
四、乡政权的组织与职权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组织制度的特点
一、大解放区的人民政府
二、新解放城市中的军事管制委员会
三、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级人民政府
四、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三章 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
一、选举法规的制定及其基本原则
二、选举的组织、程序与方法
三、军队系统的选举
四、选举法的实施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选举制度的发展变化
一、选举立法的指导方针和立法概况
二、选举制度的新变化
三、适合于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投票方法
四、实施选举法的保障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选举制度
一、选举立法概述
二、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
三、民主选举的意义和作用
第四章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一、行政法规的产生及其立法概况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和职权
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概述
二、行政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
三、行政机关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五、抗日根据地简政工作的实施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行政立法
一、行政区划的调整和行政制度的趋于统一
二、行政机关办事通则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三、干部的任免、考核与奖惩
四、人民监察制度的建立
第五章 革命刑法的产生及其发展沿革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革命刑法
一、省港大罢工中制定的惩治工贼和制裁贪污渎职罪的刑事法规
二、农民运动中制定的惩治土豪劣绅条例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革命刑法的主要任务和刑事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三、反革命罪的概念、种类和其他刑事犯罪
四、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五、苏区肃反工作的经验教训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抗日战争时期刑法任务的变化和刑事立法的特点
二、锄奸斗争和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
三、汉奸罪和有关破坏抗战的重大犯罪
四、其他刑事犯罪
五、抗日民主政权刑罚制度的新发展
六、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劝戒办法”和“违警处罚条例”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解放战争时期刑事立法的基本方针
二、取缔反革命组织,镇压反革命罪犯的刑事法规
三、维护社会治安,惩办其他刑事犯罪的法规
四、关于刑罚和刑罚执行方面的发展变化
第六章 人民司法机关及其组织法规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人民司法机关
一、省港大罢工中审判工贼的军法处和会审处
二、农民运动中的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和特别法庭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组织体制的基本特点和立法概况
二、工农民主政府建立初期的司法机关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司法机关
四、政治保卫局及其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
一、司法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概况
二、陕甘宁边区的司法机关
三、晋察冀边区的司法机关
四、晋冀鲁豫边区的司法机关
五、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司法机关
六、晋绥边区的司法机关
七、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司法机关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司法机关
一、解放区的各级人民法院
二、解放战争时期的军事法庭和特别法庭
三、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
四、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章 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诉讼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诉讼程序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诉讼制度
一、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基本特点
三、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诉讼制度
一、有关诉讼制度的若干规定
二、人民调解制度在城市中的推行
第八章 改造罪犯的方针和监所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新型监所的创建
一、工农民主政权监所的设置及其职能
二、工农民主政权的狱政方针
三、监所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监所建设
一、监所设置及其组织管理体制
二、狱政思想与狱政方针
5三、监所管理制度
四、监所教育制度
五、监所的生产劳动制度
六、几种监外执行办法
七、贯彻感化教育改造方针的伟大成就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监所制度的发展
一、抗日战争胜利后监所制度的发展
二、管训队的建立
三、接管改造旧监狱
四、劳动改造制度的发展和劳改队的建立
第九章 土地立法与土地制度的改革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革命土地法规的萌芽
一、旧中国的土地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
三、农民代表大会关于减轻封建剥削的决议案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土地立法的历史发展
二、土地立法的基本内容及其演变
三、制定和实施土地法规的意义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土地政策的改变和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概况
二、土地法规的主要内容
三、实施减租减息法规的意义和成就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由减租减息向“耕者有其田”政策的转变
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三、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和土地改革的总路线
四、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和伟大意义
第十章 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工人运动中提出的劳动纲领
一、大革命前后旧中国无产阶级的悲惨地位
二、中国共产党保护工人利益的基本主张
三、工人运动中的劳动立法要求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劳动立法
一、劳动立法概述
二、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三、劳动法的实施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劳动立法
一、劳动立法基本方针的变化和立法概况
二、劳动立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解放区劳动立法的新发展
一、劳动立法的总方针和劳动立法概况
二、国营企业中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
三、劳动工资
四、国营企业战时劳动保险
五、私营企业劳资争议的处理办法
第十一章 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
第一节 旧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关于改革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主张
一、旧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关于解放妇女和改革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主张
三、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关于解放妇女和婚姻问题的决议案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
一、工农民主政权婚姻立法概述
二、工农民主政权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
一、婚姻立法概况
二、婚姻法内容的新发展
三、保护抗日军人的婚姻
四、男女平等的遗产继承制度
五、贯彻婚姻法的成绩和经验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婚姻家庭立法的新发展
一、解放区人民政权婚姻立法概况
二、婚姻立法的基本内容
三、关于与婚姻有关的土地所有权和遗产继承问题的处理原则
结束语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基本特征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第一章 宪法性文件的制定及其演变
第一节 旧中国制宪的破产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纲领及其宪政主张
一、旧中国制宪的破产
二、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纲领及其宪政主张
三、革命政权初创时期的施政纲领
第二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一、中国共产党关于起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原则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制定、修改和主要内容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史地位和伟大意义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
一、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的制定和发展
二、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的内容
三、抗日民主政权保障人权条例的制定及其内容
四、抗日民主政权施政纲领和保障人权条例的历史意义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宪法性文件
一、抗战胜利后人民政权的宪法原则和施政纲领
二、解放区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主要内容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和布告的发布
四、《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人民制宪的光辉结晶
第二章 政权机构及其组织法的创制和发展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人民政权组织法规的出现
一、乡村革命政权的组织规程
二、上海市民代表政府组织法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组织制度的创立
一、苏维埃政权组织法的立法概况和指导原则
二、中央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三、地方苏维埃政权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四、临时革命政权——革命委员会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组织法的健全和发展
一、抗日民主政权建设的指导原则和立法概况
二、边区、县参议会的组织和职权
三、边区、县政府的组织机构和职权
四、乡政权的组织与职权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组织制度的特点
一、大解放区的人民政府
二、新解放城市中的军事管制委员会
三、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和各级人民政府
四、民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三章 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选举立法与选举制度
一、选举法规的制定及其基本原则
二、选举的组织、程序与方法
三、军队系统的选举
四、选举法的实施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选举制度的发展变化
一、选举立法的指导方针和立法概况
二、选举制度的新变化
三、适合于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投票方法
四、实施选举法的保障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选举制度
一、选举立法概述
二、选举制度的主要特点
三、民主选举的意义和作用
第四章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一、行政法规的产生及其立法概况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和职权
三、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行政立法
一、行政立法概述
二、行政机关的设置及其职责权限
三、行政机关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
四、干部的管理和教育
五、抗日根据地简政工作的实施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行政立法
一、行政区划的调整和行政制度的趋于统一
二、行政机关办事通则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三、干部的任免、考核与奖惩
四、人民监察制度的建立
第五章 革命刑法的产生及其发展沿革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革命刑法
一、省港大罢工中制定的惩治工贼和制裁贪污渎职罪的刑事法规
二、农民运动中制定的惩治土豪劣绅条例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革命刑法的主要任务和刑事立法概况
二、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
三、反革命罪的概念、种类和其他刑事犯罪
四、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五、苏区肃反工作的经验教训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抗日战争时期刑法任务的变化和刑事立法的特点
二、锄奸斗争和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
三、汉奸罪和有关破坏抗战的重大犯罪
四、其他刑事犯罪
五、抗日民主政权刑罚制度的新发展
六、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劝戒办法”和“违警处罚条例”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解放战争时期刑事立法的基本方针
二、取缔反革命组织,镇压反革命罪犯的刑事法规
三、维护社会治安,惩办其他刑事犯罪的法规
四、关于刑罚和刑罚执行方面的发展变化
第六章 人民司法机关及其组织法规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人民司法机关
一、省港大罢工中审判工贼的军法处和会审处
二、农民运动中的审判土豪劣绅委员会和特别法庭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组织体制的基本特点和立法概况
二、工农民主政府建立初期的司法机关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司法机关
四、政治保卫局及其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司法机关
一、司法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概况
二、陕甘宁边区的司法机关
三、晋察冀边区的司法机关
四、晋冀鲁豫边区的司法机关
五、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司法机关
六、晋绥边区的司法机关
七、华中抗日根据地的司法机关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司法机关
一、解放区的各级人民法院
二、解放战争时期的军事法庭和特别法庭
三、土地改革中的人民法庭
四、司法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章 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发展变化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诉讼制度
一、基本原则
二、诉讼程序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诉讼制度
一、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马锡五审判方式及其基本特点
三、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诉讼制度
一、有关诉讼制度的若干规定
二、人民调解制度在城市中的推行
第八章 改造罪犯的方针和监所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新型监所的创建
一、工农民主政权监所的设置及其职能
二、工农民主政权的狱政方针
三、监所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监所建设
一、监所设置及其组织管理体制
二、狱政思想与狱政方针
5三、监所管理制度
四、监所教育制度
五、监所的生产劳动制度
六、几种监外执行办法
七、贯彻感化教育改造方针的伟大成就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监所制度的发展
一、抗日战争胜利后监所制度的发展
二、管训队的建立
三、接管改造旧监狱
四、劳动改造制度的发展和劳改队的建立
第九章 土地立法与土地制度的改革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革命土地法规的萌芽
一、旧中国的土地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政纲
三、农民代表大会关于减轻封建剥削的决议案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土地立法的历史发展
二、土地立法的基本内容及其演变
三、制定和实施土地法规的意义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抗日战争时期党的土地政策的改变和抗日民主政权的土地立法概况
二、土地法规的主要内容
三、实施减租减息法规的意义和成就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土地立法
一、由减租减息向“耕者有其田”政策的转变
二、《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三、划分农村阶级的标准和土地改革的总路线
四、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和伟大意义
第十章 劳动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大革命时期工人运动中提出的劳动纲领
一、大革命前后旧中国无产阶级的悲惨地位
二、中国共产党保护工人利益的基本主张
三、工人运动中的劳动立法要求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劳动立法
一、劳动立法概述
二、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三、劳动法的实施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劳动立法
一、劳动立法基本方针的变化和立法概况
二、劳动立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解放区劳动立法的新发展
一、劳动立法的总方针和劳动立法概况
二、国营企业中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议
三、劳动工资
四、国营企业战时劳动保险
五、私营企业劳资争议的处理办法
第十一章 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
第一节 旧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和中国共产党关于改革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主张
一、旧中国的婚姻家庭制度
二、中国共产党关于解放妇女和改革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主张
三、大革命时期工农运动中关于解放妇女和婚姻问题的决议案
第二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
一、工农民主政权婚姻立法概述
二、工农民主政权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 抗日民主政权的婚姻立法和婚姻家庭制度
一、婚姻立法概况
二、婚姻法内容的新发展
三、保护抗日军人的婚姻
四、男女平等的遗产继承制度
五、贯彻婚姻法的成绩和经验
第四节 解放区人民政权婚姻家庭立法的新发展
一、解放区人民政权婚姻立法概况
二、婚姻立法的基本内容
三、关于与婚姻有关的土地所有权和遗产继承问题的处理原则
结束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