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杨立新
页数:272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
ISBN:978752163508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我国民法典的人格权进行分册的设置,写作体例上采取逐条解读的形式进行每个分册的架构。每条体例为【法律条文】【条文释义】【案例适用】从立法背景和目的、条文含义、适用要点、法理基础等方面对条文进行逐条解读,并选取司法实践中的经典案例作为样本,结合民法典条文进行深入分析,为法律的具体适用提供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释义与案例评注 人格权编修订版》对第一版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根据近期新司法解释修改内容,更新近期新的司法案例。
作者简介
杨立新,男,1952年1月出生,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广东贵财经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世界侵权法学会主席、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等20余所大学法学院特聘、兼职、客座教授,澳门大学兼职教授。1975年至1989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审判员、副庭长、副院长、常务副院长;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婚姻家庭合议庭负责人;1993年至1994年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5年至2000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检察员;2001年始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2022年受聘于广东财经大学。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国家赔偿法等十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15年以来,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参加了民法典总则和分则各编的起草工作。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人格权法、物权法、债法、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著作有民法专著、民法教材、其他民法读物10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民法论文500篇。
目录
第九百八十九条 [人格权编的调整范围]
第九百九十条 [一般人格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继承]
第九百九十三条 [人格利益的许可使用]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第九百九十五条 [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
第九百九十六条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百九十七条 [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
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承担侵害精神型人格权民事责任的考虑因素]
第九百九十九条 [合理使用他人人格要素]
千条 [侵害人格权民事责任的相当性与替代性公布执行方式]
千零一条 [自然人身份权利的保护]
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千零二条 [生命权]
千零三条 [身体权]
千零四条 [健康权]
千零五条 [物质型人格权受侵害时的法定救助义务]
千零六条 [无偿捐献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
千零七条 [禁止买卖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
千零八条 [人体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权]
千零九条 [从事人体基因、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的法定限制]
千零一十条 [性骚扰的民事责任与单位预防义务]
千零一十一条 [人身自由权]
第三章 姓名权和名称权
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
千零一十三条 [名称权]
千零一十四条 [禁止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
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姓氏的选取]
千零一十六条 [决定、变 姓名、名称及转让名称的规定]
千零一十七条 [姓名与名称的扩展保护]
第四章 肖像权
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及肖像]
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的保护]
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
千零二十一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
千零二十二条 [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期限]
千零二十三条 [姓名、声音等的许可使用参照肖像许可使用]
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名誉]
千零二十五条 [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不承担民事责任及其例外]
千零二十六条 [认定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考虑因素]
千零二十七条 [文学、艺术作品侵害名誉权的认定与例外]
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
千零二十九条 [信用权]
千零三十条 [信用权准用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千零三十一条 [荣誉权]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及隐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