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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交叉案件“附带审理”模式研究

封面

作者:哈书菊著

页数:2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

ISBN:9787519776213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阐述了民行交叉案件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在对国内外民行交叉案件审判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设计了民行交叉案件“附带审理”制度,强调建立“附带审理”制度的积极意义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先决问题个案处理原则、公共利益最小损害原则、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以及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同时,提出了完善民行交叉案件“附带审理”模式的具体建议,即以“诉的声明”确定案件性质、以“指定管辖”突破管辖、以“行使释明权”合并新的诉、以“文书间渗透”关联相关裁判等。本书从司法实践出发,结合《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如何实现民行交叉案件的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民行交叉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借鉴。

作者简介

哈书菊,女,1971年8月生,法学博士,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复议委员会专家成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黑龙江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专家、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等,主要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出版专著三部,主编、参编教材十余部,发表科研论文四十余篇,教学改革论文十余篇,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课题等省厅级项目十余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省厅级科研及教学改革项目二十余项,荣获黑龙江省第六届杰出法学工作者,全国首届优秀法学教务工作者提名奖、黑龙江省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

目录

绪论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基本认识
第一节民行交叉案件的界定
第二节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根源
一、行政权力的扩张
二、民法与行政法的相互渗透
三、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制度设计不同
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现实差距
第三节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交叉问题类型探析
一、民行交叉案件处理方式的基本类型
二、从行政行为视角看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类型
三、从诉讼司法实践视角看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类型
第二章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诉权的基本权利属性
一、诉权的基本含义
二、诉权是人的基本权利
三、诉权保障的必要性与意义
第二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博弈
一、公正:诉讼价值的核心目标
二、效率:诉讼价值的有效保障
三、效率与公正价值的冲突选择
第三节诉的强制合并之效益价值
一、诉的强制合并的基本理论
二、诉的强制合并的制度功能
三、诉的强制合并的合理性
第三章域外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比较法上的观察
第一节民行合一的附带审查模式: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
一、英国模式
二、美国模式
三、英美法系国家处理民行交叉案件的特点分析
第二节民行分离的审查模式: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
一、法国模式
二、德国模式
三、大陆法系国家处理民行交叉案件的特点分析
第三节折中主义模式下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
一、日本模式
二、折中主义模式下处理民行交叉案件的特点分析
第四节域外经验对我国处理民行交叉案件的启示
一、明确案件审查思路
二、完善案件解决路径
第四章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解决机制
第一节我国处理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制度梳理
一、民行交叉案件争议处理模式的立法沿革
二、民行交叉案件处理的法律依据
第二节我国解决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的司法现状
一、先行政诉讼、后民事诉讼模式
二、先民事诉讼、后行政诉讼模式
三、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各自独立模式
四、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民事争议模式
五、民行交叉案件审理模式的新发展、新探索
第三节对我国民行交叉案件解决机制的反思
一、统一的民行交叉案件审理体制未建立
二、立案、分案机制不健全造成法律救济“空洞”
三、线性问题处理上法官之间推诿
四、诉讼程序随意、无序、反复
五、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之间相互矛盾
第五章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附带审理”制度设计
第一节建立“附带审理”制度的积极意义
一、防止法官推诿,维护当事人权益
二、节约司法资源,突出效率价值
三、重塑司法权威,防止矛盾裁判
第二节“附带审理”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司法权相结合原则
二、先决问题处理原则
三、公共利益最小损害原则
四、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五、司法权与行政权均衡的指导思想
第三节“附带审理”制度障碍的破解
一、以“诉的声明”确定案件性质
二、以“指定管辖”突破管辖限制
三、以“行使释明权”合并新的诉
四、以“文书间渗透”关联相关裁判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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