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英]埃德蒙·R.利奇
页数:316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10
ISBN:978710006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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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政治人类学的经典著作。身兼人类学家和英国军官两职的利奇在缅甸北部山区开展的田野工作几乎与“二战”相始终,其间经历战火困扰和资料散失之厄,而此书终成。全书以历史的和动态的视角反思了社会科学中“社群”、“文化”和“仪式”等核心概念,用细致的民族志资料展现出了克钦人(在中国称景颇)的政治结构变迁以及与周边人群的互动,融理论之洞见与经验之鲜活于一炉。它不但是人类学和民族学的推荐阅读书目,对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和文化研究等学科亦深具参考价值。
目录
序
1964年重印版导言
鸣谢
第一部分 问题及其背景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克钦社会的生态环境
第三章 掸人、克钦人及其分支
第二部分 克钦贡萨社会的结构
第四章 帕朗——一个不稳定的克钦贡萨社区
第五章 克钦贡萨社会的结构性范畴
第一节 导言
第二节 地域区分的概念
第三节 人群聚类的概念
第四节 姻亲关系和乱伦的概念
第五节 关于财产和所有权的概念
第六节 等级和阶层的概念
第七节 超自然的概念
第八节 权威的概念:政治和宗教权位
第三部分 结构上的变数
第六章 贡劳和贡萨
第七章 贡萨和掸人
第八章 克钦历史上的证据
第九章 为派系和社会变迁而辩护的神话
第十章 结论
附录一 见于记载的一些语言变迁的案例
附录二 官方报告中的帕朗世仇
附录三 克钦“奴隶制度”的性质
附录四 景颇语亲属称谓
附录五 克钦山区的“掸人”和“克钦人”的人口估计
附录六 降雨:年度降水量(以英寸计)
附录七 作者资历小记
参考文献
索引
译后记
节选
第七章 贡萨和掸人 这是一本关于克钦的书,但是我在前面各章中所提出的观点则是,克钦社会之所以表现出贡萨这种形式,是因为克钦山官们只要一有机会就会模仿掸族国王们的行为。 在本章中,我想要解释这种模仿牵涉到了哪些方面,以及为什么总的来说并不成功。 首先,让我们弄清楚普通克钦人与普通掸人生活方式的主要差别。掸人的定居点几乎毫无例外地与一块种植水稻的灌溉平地联系在一起。房屋的建筑类型和聚居模式差异很大,但是定居点则是永久的。一个掸族农夫受制于他的土地,不可能像克钦人一样很容易地从忠于一个地方的山官转向忠于另外一位。一个掸人通常期望在自己村寨里娶一个女子,然后在此终老一生。他与村寨融为一体,这是他的家,哪怕受了形势所迫背井离乡,他也还是要说自己属于故乡的村落。即使一个村落里的人群因土地匮乏不得不分裂,新的村寨可能依然起和旧的那个同样的名字。所以说,一个掸人首先效忠的是地区而非亲属集团。事实上就一般情况而言,并不存在清晰、确定的亲属集团。掸族平民不像克钦那样有世系群姓氏。他们不限制表亲通婚,可以想见,地方社区常常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亲属内婚集团。然而似乎却很少或者不存在亲属群体的团结,负责安排个人婚事的是家长而非亲属集团。一个男人为了娶妻,必须向丈人支付现金形式的聘礼,哪怕那女孩是他父亲的兄弟的女儿。包括土地在内的财产所有权偏向有利于儿子而非女儿,有利于长子而非幼子,但是女儿无论如何也还是有一定权利的①。拥有土地的人群被认为都是第一位所有者的后人,而后者获得租佃权的方式一是先来先占,二是得自当权国王的赐予,土地使用权算是回报他提供的服务①。 实际上,所有权只限于那些仍旧定居于这块土地并赖此为生的初始所有者的后人。严格说来,各种土地权利不能被出卖,只能被抵押。如果甲把他的土地抵押给了乙,那么大约三年之后,甲(或者任何甲的后人)只要有办法的话都有权赎回土地,这个规则据说甚至适用到第十代之久。 一个克钦村落社区,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由一群依靠氏族身份和姻亲纽带联系到一起的世系群分支组成的,氏族身份和姻亲联系在掸人的地方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则有所不同,在这里是拥有土地本身构成了结构延续性的要素。因此,在一个克钦人会说他自己是某某世系群某某支的人的情况下,一个掸人则会说:“我和我的祖先都是勐卯人,我们从有人能记事的时候起,就在和弄耕种这些田地了。”② 掸人村落的领导权似乎主要依赖于年龄和天赋的才能。领导权可以子袭父位,但也不是非如此不可。领导权不限于任何一个世系群③。 在掸人地区我们可以看到,取代克钦社会的世系群结构的,是一种夸张的世袭阶层或者种姓的意识。掸人社会没有前文提及的奴隶范畴,名义上有三个主要的种姓: 1.贵族。包括所有能在系谱上与当权的召帕追溯到有某种关系的人。考虑到双系继嗣的原则,够格宣称有这种亲戚关系的人实在多不胜数,贵族的定义其实是“那些能够说服他们的同伴用诸如召(Sao)、昆(Hkun)、囊(Nang)等头衔称呼他们的人”。人们认为贵族是一个世袭的种姓,但实际上总是有些声称是贵族却得不到认可的人,他们处于种姓的边缘④。这里父系的纽带比母系更重要。财富也是维持贵族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