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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本通:10.安全生产法一本通【第九版】

封面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页数:536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

ISBN:978752163128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我们对其进行了多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安全生产法分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中心,将安全生产法及近期新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逐条分析,成为学习和适用该法的实用图书。适合高校师生、普通读者参考使用。编者对本书再次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除了增补上述内容外,还新增了近来收集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研究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其法律政策研究室、公安部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后的本书能够反映当下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及其解释的近期新全貌。

作者简介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中国法制出版社组织法律专业人士以满足人民群众学法用法需求为出发点,编写相关实用专业的法律工具书和通俗易懂的普及读物。

本书特色

以主法条为干,目录标注重点,收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性案例,提供【法融】数据库。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立法目的】
【适用范围和调整事项】
【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一)】
【各级人民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支持发展】
【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要求和履职保障】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知识、管理能力要求】
【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技术更新的教育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原则】
【特殊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
【设计和审查人员的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检查】
【安全警示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备管理】
【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部分特种设备的特殊管理】
【淘汰制度】
【危险物品的监管】
【重大危险源管理】
……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节选

  《安全生产法一本通(第九版)》: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5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6条 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7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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