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李建新
页数:345
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
ISBN:9787564587802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法律实务教程》按照法律实践教学的目标,结合法律人面临的共同法律职业和法律实务的实际问题设置章节,力图能够为在读的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了解和接近实际法律实务的窗口。 本教材的编写人员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具有比较丰富的实务经验,有担任过法官的法学博士,也有检察实务方面的专家和律师,因此教材的内容不仅是法律实务知识的归纳,更是法律实务经验的总结。 《法律实务教程》可作为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实务课程的教材,也可作为刚进入法律职业的法律人的参考用书。
目录
第一节 何为法律实务
一、法律实务的界定
二、法律实务的范围
第二节 法律职业技能
一、法律职业技能的产生
二、法律职业技能的内涵
第三节 法律职业资格
一、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时期(1986-2001)
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时期(2002-2017)
三、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期(2018年至今)
第四节 法律职业基本伦理
一、法律职业伦理的内涵与特性
二、法律职业伦理的目标与架构
三、法律职业伦理的精髓与意义
四、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五、不同法律职业的伦理规范
第一编 审判实务
第一章 审判实务概说
第一节 审判活动简介
一、审判活动的概念
二、审判活动的特征
第二节 我国审判机关的法定职能
一、法院的概念与特征
二、我国的法院体系
第三节 我国的审判制度
一、两审终审制度
二、公开审判制度
三、合议制度
四、人民陪审制度
五、回避制度
第二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概说
一、立案的制度功能
二、立案的启动方式
第二节 立案的法定条件
一、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二、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
三、行政案件的立案条件
四、立案监督
第三章 民商事审判制度
第一节 民商事审判概说
一、民商事审判的概念
二、民商事审判的意义
第二节 民商事审判第一审普通程序
一、审理前的准备
二、开庭审理
三、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
四、撤诉和缺席判决
……
第二编 检察实务
第三编 律师实务
节选
讨论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明确法律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众所周知,道德是一种关于是非、善恶的判断,是一种诉诸人的良知和内心确信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东西;道德实践包括道德教育则是一种求于内(道德认同)、达于外(道德行为)的活动。就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而言,如果在法律职业道德重要性的认识上不贯彻一种“内在视角”,如果不能揭示法律职业特性与法律职业道德之间的内在关联,使法律从业者发自内心地感受到职业道德对于其事业的至关重要性,那么,就不可能使他们形成内在的道德确信,并基于道德认同在自己的行为中表现出道德自觉。 在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中,单纯的“外在视角”,仅仅从时势政策的需要来阐说法律职业道德的意义,显然忽视了法律职业自身的需要和特性,忽视了法律职业作为道德判断的主体地位。这样做的结果只会使从业者产生心理隔膜,并进一步造成道德上的压迫感或强制感,使人如有重负。因此,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兼顾内、外两种视角,在对法律职业道德重要性的认识上,既考虑时势政策的要求,更顾及职业主体的需要和职业的特性。 那么,什么是“内在视角”下的法律职业道德的意义呢?从法律职业的形成来看,法律职业道德不可或缺,可以说,没有法律职业道德的支撑,就不会有现代法律职业。因此,法律职业道德对于法律职业的重要性,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的一个基本的构成要素。具体说来,现代法治社会中的法律职业必须具备四种有机联系的品质特性,即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致力于社会福祉、实现自我管理以及享有良好的社会地位。法律职业道德之所以重要,从“内在视角”来看,就在于它与法律职业的这些品质密切联系。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为社会服务的职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法律职业实现自我管理的一个基本途径,是法律职业享有良好社会地位的有效保证。 1.作为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基本内容 从事法律职业必须掌握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这种知识和技能是一种“习得的艺术”,其中就包括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者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判断是非、善恶的准则。要成为一名法律职业者,其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要通过专门的教育培训和资格考试,掌握基本的职业道德知识和技能。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认知,为从事法律职业活动所必需,它应该属于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最低限度的能力的要求。法律职业者必须知道自己的责任,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事务应该如何来完成。具体地说,他应该知道道德是关于是非、善恶的判断,它不同于美丑、真假、神圣和世俗、称职和不称职等价值判断;知道决定职业行为对错、好坏的标准,以及证明职业行为和道德主张为正当的适当理由;知道职业上的“善”为何物,其依据何在;知道在面临道德争议时如何形成自己的立场,将不同的道德理由整合为连贯一致的形态,以及解决道德争议的办法是什么。2.作为职业精神的具体体现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职业精神,而法律职业精神的核心,就是致力于社会福祉、用自己的专长为社会服务。在这种精神中,特别强调的是利他主义的伦理性。它所遵循的不“只是赚钱的要求”,也不以赚钱多少来衡量、评价职业成就的高低。这样一种克己利他的属性,恰恰也是道德评价的精髓所在。道德评价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利他的评价,追求的是有利于他人和群体,有利于国家、民族和社会,并在此前提下定位自我利益的实现。法律职业道德也不例外。法律职业道德在处理职业与社会、职业个人与职业整体以及职业个人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方面所提出的各种要求,都体现了服务于社会的利他主义职业精神的要求。 四、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法律职业伦理既包括共同的职业遵循的原则,也包括各不同法律职业具体的职业伦理规则,后者如法官伦理、检察官伦理、律师伦理等。其中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是一线伦理,承载法律职业最核心的价值原则。法律职业伦理的具体规则是二线伦理,具体规范法律人的职业行为。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职业伦理的原则有所不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的原则必然要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职业伦理的规定,可以将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概括为以下六个原则: (一)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原则 法律职业人员首先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这是法律职业者从业的首要原则。这一原则不仅是职业要求也同时规定于法律规定之中。比如我国《法官法》第3条规定:“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察官法》第3条规定:“检察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中的“忠诚”规范就包括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事实和法律。同样《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律职业人员贯彻社会主义法治基本原则和正确适用法律的基本要求。我国《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中都规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就是法律工作要做到一切从与案件相关的客观事实出发,以查证属实的证据和凭借这些证据认定的案件相关客观事实为基础,而不是以主观臆测、想象作为根据,在充分掌握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决定和行动。以法律为准绳就是严格依法办事。此外,《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都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规定。 (三)严明纪律、保守秘密原则 由于法律职业本身的特性,日常工作中会接触到各种秘密,包括国家秘密、侦查秘密、审判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这就在客观上要求法律职业人员做到严明纪律和保守秘密。否则没有纪律保障,法律职业人的职业活动就会失范,无法维持职业的正常秩序。因此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法律职业行业的诸多纪律性规范文件中。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侦查工作内部制约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检察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司法部的《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都规定了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