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页数:177
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
ISBN:978751912719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学校安全工作一直以来受到政府、社会和学校的重视,学校安全与每个师生、家长都息息相关。书稿聚焦于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指导学校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预防机制。在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为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提供处理原则、法律依据和处理流程。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大的“校闹”行为,书稿给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处置方式。书稿的特色在于,在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置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与操作指导,给学校处理安全事故带来极大的助益。
本书特色
★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编写
★ 以例说法,提供15个典型案例和地方经验
★ 30多部与学校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
★ 提供可操作、可复制的工作思路、流程和指南
★ 指导学校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预防机制
★ 为应对“校闹”问题支招,助力学校做好校园安全工作
目录
第一章 健全学校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
第一节 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
第二节 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机制的完善
第三节 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
第四节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法律服务
第五节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赔偿机制
第二章 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
第一节 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原则
第二节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法律依据
第三节 学校安全事故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节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证据收集
第五节 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
第六节 学校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
第七节 学校安全事故诉讼法律制度
第三章 依法处置“校闹”行为
第一节 “校闹”行为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校闹”行为的处置方式
第三节 “校闹”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的协同配合机制
第一节 学校及周边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二节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的舆情应对
第三节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的社会环境
第四节 学校安全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
附录
附录1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
附录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附录3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附录4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节选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受各种因素影响,学校安全工作还存在相关制度不完善、不配套,预防风险、处理事故的机制不健全、意识和能力不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2017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就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指学校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的所有预防、应急和恢复措施,按照一定逻辑和联系形成的工作体系。这里我们需要把握以下几点:首先,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其次,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对象是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再次,学校安全防控体系是由预防、应急和恢复三个子系统组成的;最后,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一个工作体系,即它是一个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从学校内部讲,需要建立起一套系统、完善、科学、有效的工作体系,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从学校外部讲,还需要政府的规范、监管,家庭和社会的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二、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做好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有正确的认识把握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一)学校安全风险的集中性近些年,我国的学校安全工作有了极大的提高,学生①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极大降低。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学校是安全事故的高风险地区。首先,学校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学校是安全事故高发地区。其次,学生基本都属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认知能力有限,同时又活泼好动、冲动冒险,这就决定了学生自身就是安全事故高发人群。另外,学校开设体育课、开展校外活动等也是安全事故高发的特点。以上几点决定了学校安全风险的集中性。(二)学校安全风险的必然性学校安全风险的集中性决定了学校安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没有哪一所学校是不存在安全风险的,即使学校内部管理到位、安全防范周全,可以杜绝责任事故,但仍存在着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因素。大量的案例证明,只要学校存在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学校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所以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仅要做好校内安全防范,还要做好事故发生后及时、妥当应对与处置的准备。(三)学较安全事故的多样性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具体表现为教学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消防事故、校园欺凌事故等。这些事故既有人为事故,也有自然灾害;既有发生在校园内的,也有发生在校园外的;既有故意或过失引发的,也有无过错方的意外事故;既有教师造成的,也有学生造成的,还有校外第三人造成的;既有人身伤害事故,还有财产损失事故;等等。(四)学较安全工作的复杂性学校安全事故的多样性决定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复杂性。首先,从事故隐患上看,学校有可能发生的事故是多种多样的。其次,从事故防范上看,学校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也涵盖人防、物防、技防等多个层面。最后,从安全管理上看,安全事故的复杂性要求学校必须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模式,才能有效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的发生。(五)学较安全责任的有限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近些年来,一些人认为只要学生在学校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就要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这是极其错误的看法。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的相关法律责任是有限的。例如,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学校承担安全事故的民事责任。所以,对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后的追责,一定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依法进行赔偿;学校无责任的,应当澄清事实,进行解释说明,坚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