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美)伍德罗·巴菲尔德//(意大利)乌戈
页数:246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
ISBN:9787208177840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人工智能与法律的,译著分别从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刑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反垄断法等方面进行阐述,最后指出应当制定一部人工智能法。本书认为超级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面貌,将主要取决于法律将如何解决人工智能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过渡的一系列复杂、开放性的问题。本书试图提供人工智能相关法律的近期新摘要,以协助负责人工智能规制的立法者和政府机构,并提供框架来指导学生学习法律。本书所提供的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摘要,既可以用作法律课程的教科书,也可以作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概述供刚刚开始为智能机器或智能软件机器人纠纷提供诉讼服务的律师参考。最后,本书的目的是搭建一个框架,以便进一步讨论如何利用法律促进人工智能的创新,同时在人工智能在社会中更深入地扩散时保护所有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伍德罗•巴菲尔德(Woodrow Barfield)
拥有工科博士(Ph.D. in engineering)、法律博士(J.D.)和法律硕士(LL.M.)等学位,系《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杂志编辑和《人工智能前沿》(Frontier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评审编辑以及《德尔菲:新兴技术跨学科评论》(Delphi: Interdisciplinary Review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编委会成员,曾任美国华盛顿大学工程学教授。
乌戈•帕加洛(Ugo Pagallo)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律系法学教授,欧盟责任与新技术专家组成员。他还与欧盟科学、媒体和民主研究所合作参与“民享人工智能”(AI4People)项目,这是欧洲设立的首最有关人工智能社会影响的全球论坛。帕加洛还与IEEE人工智能与自主系统的伦理考量全球计划、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科学基金会等机构合作。作者简介:
伍德罗•巴菲尔德(Woodrow Barfield)
拥有工科博士(Ph.D. in engineering)、法律博士(J.D.)和法律硕士(LL.M.)等学位,系《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杂志编辑和《人工智能前沿》(Frontiers i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评审编辑以及《德尔菲:新兴技术跨学科评论》(Delphi: Interdisciplinary Review of Emerging Technologies)编委会成员,曾任美国华盛顿大学工程学教授。
乌戈•帕加洛(Ugo Pagallo)
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律系法学教授,欧盟责任与新技术专家组成员。他还与欧盟科学、媒体和民主研究所合作参与“民享人工智能”(AI4People)项目,这是欧洲设立的首最有关人工智能社会影响的全球论坛。帕加洛还与IEEE人工智能与自主系统的伦理考量全球计划、法国斯特拉斯堡的欧洲科学基金会等机构合作。
译者简介:
苏苗罕,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信息法和能源法。曾在英国诺丁汉大学、美国行政会议、美国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从事访问研究工作。独译Richard J. Pierce, Jr.著《行政法》(第五版)三卷本,合译《规制及其改革》《何谓法律:美国最高法院中的宪法》《英国行政法(第十版)》,校译《自然法与自然权利》《规制:法律形式与经济学理论》《政府监管的新视野:英国监管机构的十大样本考察》。
本书特色
伍德罗•巴菲尔德和乌戈•帕加洛简要介绍了与人工智能 (AI) 的设计和使用相关的法律问题,探讨了人工智能应用与人权、宪法、数据保护、刑法、侵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问题,同时比较研究了美国、欧盟、日本和中国在内的多个法域的法律法规和判例法。
重点内容包括:
• 对可能受人工智能影响的人权和宪法问题的批判性见解;
• 讨论法人的概念,以及随着人工智能在智能方面的发展,法律如何应对;
• 介绍适用于人工智能的现行法律法规,并确定未来可能对法律提出挑战的领域。
这本高级导论非常适合对法律如何应用于人工智能感兴趣的法律和社会科学学生。它还为寻求了解这一新兴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提供了有用的切入点。
目录
致谢 8
法律与人工智能导论 13
第一章 定义、行为主体和概念 21
1 引言 21
2 人工智能的定义与行为主体 21
2.1限制领域人工智能与通用人工智能 25
2.2 图灵测试 26
3 人工智能的不同类型 29
3.1算法 29
3.2 专家系统 30
3.3 机器学习 33
4 法律与人工智能的概要 34
第二章 人权考量 36
1 引言 36
1.1 人权框架 38
2 联合国的人权工作 39
3 人工智能、算法和歧视 43
4 人权法的法源 45
4.1人权法院和宣言 46
5 代表性法院判决 49
5.1 美国判例 49
5.2 欧盟判例 53
6 概要 56
第三章 宪法挑战 58
1 引言 58
2 欧盟的人工智能与宪法权利 58
3 美国宪法 62
3.1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权 64
3.2 第四修正案:搜查和扣押 68
3.3 第五修正案:正当程序 71
第四章 法律人格和人工智能 77
1 引言 77
2.2 赋予人工智能人格权的开放立场 82
2.3 赋予人工智能以人格权的反对者立场 84
3 概念的解析 86
4 人和各类行为体(AGENTS) 88
5 美国法的考察 90
6 结语 91
第五章 数据保护问题 93
1 引言 93
2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遭遇人工智能 95
2.1 最终性 96
2.2 最小化 96
2.3 自动化处理 97
2.4 通过设计的和默认的数据保护 98
2.5 控制者 99
3 执法 100
4合理期待和市场 102
5 结语 105
第六章 侵权法 107
1 引言 107
2 人工智能遭遇欧盟侵权法 109
3 场景依赖 111
3.1自动驾驶汽车的侵权责任 111
3.2 无人机的侵权责任 114
4 普遍挑战 116
5 结语 118
第七章 刑法 121
1 引言 121
2公平审理的原则 122
3 基于人工智能的新犯罪 126
4 新的罪犯 128
5 结语 131
第八章 著作权法 134
1 引言 134
1.1 人工智能的署名权问题 134
2 著作权判例 138
3 著作权的独创性标准 142
4 雇佣作品原则 147
5 结语 148
第九章 专利法 152
1 引言 152
2 专利的基础问题 154
2.1 可专利客体 156
2.2 具有通常技术者 159
2.3 谁是发明人? 161
3 软件的专利权问题 162
3.1 软件专利的技术影响要求 163
3.2 欧洲专利局案例 164
3.3 对算法授予专利的美国路径 166
4 其他专利权问题 167
5 专利法和人工智能概要 167
第十章 商法、反垄断和商业秘密 170
1 对人工智能适用商法 170
1.1 商业交易的规制 171
2 反垄断法和人工智能 174
2.1 有关兼并与共谋的关切 174
3 商业秘密法 176
3.1 要求 177
3.2 商业秘密的规制机构 178
3.3 基本权利的保护 179
第十一章 展望:迈向人工智能法 181
1 引言 181
2 人工智能法的更多挑战 183
3 人工智能的法律治理 185
4 结语 188
索引 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