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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 第2版

封面

作者:郑平安

页数:200

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

ISBN:978703029820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卫生法学(第2版)》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在原教育部规划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基础上改编而成,是为适应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需要而编写的。内容包括卫生法的基础理论、医疗管理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法律制度、预防保健法律制度及医疗高新技术发展中引发的法律问题,每章都在阐明基本法理的基础上,安排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或组织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内容也兼顾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卫生法规;编排体例上,紧紧围绕法制教育目标进行编写,具有针对性、实用性;教材理论联系实际,定义准确、概念清晰、术语规范、科学性强,且篇幅适宜,文字精炼,逻辑性强。

目录

目录

绪论 (1)

第1章 卫生法概述 (5)

第一节 卫生法的概念 (5)

第二节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卫生法的历史发展及其作用 (10)

第2章 卫生法律关系 (14)

第一节 卫生法律关系概述 (14)

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 (15)

第三节 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6)

第3章 卫生法律规范与卫生法渊源 (18)

第一节 卫生法律规范 (18)

第二节 卫生法渊源 (21)

第4章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 (24)

第一节 卫生法的制定 (24)

第二节 卫生法的实施 (28)

第5章 卫生违法及其法律责任 (32)

第一节 卫生违法及其法律责任一般理论 (32)

第二节 卫生行政违法与卫生行政法律责任 (34)

第三节 卫生民事侵权与卫生民事法律责任 (35)

第四节 卫生刑事违法与卫生刑事法律责任 (37)

第6章 卫生执法的法律救济 (40)

第一节 卫生执法的法律救济概述 (40)

第二节 卫生行政复议 (40)

第三节 卫生行政诉讼 (48)

第四节 卫生行政赔偿 (52)

第7章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56)

第一节 概述 (56)

第二节 医疗机构的管理 (57)

第三节 法律责任 (61)

第8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63)

第一节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概述 (63)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 (63)

第三节 医师执业注册 (64)

第四节 医师执业规则 (67)

第五节 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69)

第六节 外国来华医师的执业管理 (70)

第七节 法律责任 (70)

第9章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72)

第一节 医疗事故的概念和分类 (72)

第二节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75)

第三节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77)

第四节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80)

第五节 医疗事故赔偿 (81)

第六节 罚则 (83)

第10章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86)

第一节 概述 (86)

第二节 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员及其职责 (87)

第三节 药品生产和经营的法律规定 (88)

第四节 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 (91)

第五节 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 (95)

第11章 特殊药品的管理 (99)

第一节 精神药品的管理 (99)

第二节 麻醉药品的管理 (101)

第三节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103)

第四节 放射性药品的管理 (104)

第12章 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 (107)

第一节 概述 (107)

第二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07)

第三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09)

第四节 法律责任 (110)

第13章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111)

第一节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111)

第二节 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112)

第一节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114)

第四节 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检验 (115)

第五节 食品生产经营 (116)

第六节 食品进出口管理 (119)

第七节 法律责任 (120)

第14章 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124)

第一节 概述 (124)

第二节 国境卫生检疫 (127)

第三节 传染病的监测 (131)

第四节 卫生监督和疫情通报 (136)

第五节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法律责任 (138)

第15章 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140)

第一节 概述 (140)

第二节 传染病的预防 (142)

第三节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144)

第四节 传染病疫情的控制 (145)

第五节 传染病的医疗救治 (147)

第六节 传染病防治保障措施 (147)

第七节 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 (148)

第八节 几种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 (149)

第九节 法律责任 (155)

第16章 母婴保健法 (158)

第一节 概述 (158)

第二节 婚前保健 (160)

第三节 孕产期保健 (162)

第四节 法律责任 (163)

第17章 献血法律制度 (164)

第一节 献血法律制度概述 (164)

第二节 无偿献血 (164)

第三节 无偿献血的监督 (168)

第四节 法律责任 (169)

第18章 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172)

第一节 概述 (172)

第二节 职业病的预防 (172)

第三节 职业病的诊断与病人管理 (175)

第四节 职业病防治的监督 (176)

第五节 放射防护 (177)

第六节 尘肺病防治 (179)

第19章 红十字会法 (182)

第一节 概述 (182)

第二节 红十字会的性质和组织 (184)

第三节 红十字会的职责 (184)

第四节 红十字标志的使用 (185)

第五节 法律责任 (186)

第20章 医学新技术的应用与现代法律的发展 (187)

第一节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 (187)

第二节 器官移植法律问题 (192)

第三节 脑死亡法律问题 (194)

附:《脑死亡判定标准》(第三稿) (197)

第四节 基因技术的法律问题 (197)

参考文献 (200)

节选

绪论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是法学的分支学科。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互交融和渗透,是随着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的日渐式微和新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蓬勃兴起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的边缘交叉学科。 对于卫生法学,我们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从纯医学角度来看,卫生法学属于理论医学的范畴;从纯法学角度来看,卫生法学属于应用科学范畴;从总体职能来看,卫生法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社会性;从具体内容来看,卫生法学具有综合性,因为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均融于这门学科之中;从整体构成来看,卫生法学具有交叉性,因为它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的结果,是法学和医学的边缘学科。卫生法学融医学、药物学、卫生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本理论于一炉,形成了一门年轻而独立的学科。它服务于卫生事业的实践,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卫生法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大致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当时,在世界范围内,卫生立法得到了迅猛发展,其主要原因是:卫生事业在整个国家社会经济中占有独特的地位,而在其发展过程中又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关系,需要制定相应法律规范予以调整;医学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副作用,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管理、防止滥用;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普及、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理解更为全面和深刻,医患双方的冲突和纠纷日渐增多,需要有专门的实体法、程序法和仲裁制度来调节。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卫生立法,并将其作为实施国家卫生方针政策和实现卫生事业重大战略目标的手段。这些卫生立法涉及医学卫生药事管理、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疾病防治、职业卫生、人类生殖、人口政策、药品管理、食品卫生、传统医学、精神卫生和健康教育等许多方面的问题,从而推动了卫生法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和发展。 卫生法学在我国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7年卫生部在沈阳召开了首届全国卫生法学理论研讨会;1993年9月4日,中国卫生法学会在北京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专业法学社团。这些标志着卫生法学这门学科在我国正逐渐建立。近年来,卫生法学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形成了一支颇具规模的卫生法学研究队伍,创立了专业的卫生法学刊物——《中国卫生法制》,召开了多次卫生法学理论研讨会,出版了许多卫生法学教材和专著,许多高等医学院校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并将其作为必修课。总之,我国的卫生法学正在健康地发展并日趋成熟和完善。 (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 卫生法学是一门年轻的法学分支学科,确立其研究对象至关重要。毛泽东同志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其根据就是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了某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由于卫生法学产生较晚,关于卫生法学研究对象的认识尚未完全统一,但大体认为,卫生法学以卫生法为研究对象。具体说来,它主要研究下列问题: (1)卫生法的产生及其发展规律。 (2)卫生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卫生法的含义、本质、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地位、特征、作用以及卫生法律体系。 (4)我国现行的各种卫生法律制度及其制定。 (5)卫生法的实施监督。 (6)卫生法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 (7)外国卫生法学理论、卫生立法和司法实践。 (8)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解决医学科学发展实践中的新问题。 二、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1. 卫生法学与卫生管理学 卫生管理学是研究卫生管理工作中普遍应用的基本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的一门学科。卫生法学和卫生管理学是两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学科。 首先,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都以社会卫生保健事业作为研究目标,且两者的研究成果互动互利,从不同方面促进社会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管理的重要方法之一是卫生法制管理,卫生法律法规是卫生管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 其次,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研究的对象不同。卫生法学以卫生法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国家卫生行政机关的组织、职责、职权、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及卫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等,它属于法学的体系;而卫生管理学是以卫生行政管理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卫生事业的计划、组织、控制的管理过程、预测、决策、用人、领导、协调等管理活动的一般规律,属于管理学的体系。 (2)研究的目的不同。卫生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阐明卫生法的原理和原则,健全和发展卫生法制,保证国家卫生行政权力的行使,加强国家对卫生事业的管理;卫生管理学的研究目的在于阐明卫生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改进卫生管理方法,提高卫生管理效率等。 (3)研究的范围不完全相同。卫生管理学的研究范围较卫生法学而言,要广泛得多。 2. 卫生法学和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学学科。它主要研究行政法律的基本理论、制度、规范及其运用等问题。 卫生法学和行政法学是密切联系的,两者在研究对象上有交叉、渗透甚至重叠的地方。作为卫生法学研究对象的卫生法律法规,有些同时也是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同样适用于卫生法,卫生法学的论述必须符合行政法学的原理。 卫生法学和行政法学又是相互区别的,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研究对象的范围不同。卫生法学以卫生法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行政法学以包括卫生法在内的整个行政法作为自己研究的对象。 3. 卫生法学与医学社会学 医学社会学是研究医学中的社会学问题和社会学中的医学问题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是社会学与医学相结合的产物。 卫生法学与医学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密切的联系。它们都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融合而成的交叉边缘学科,它们的任务都在于增强卫生机构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益,增进人民的社会福利和健康水平。卫生法学要研究医学社会中的法,医学社会学要通过卫生法律研究社会,两者有着广泛的共同论题。 卫生法学和医学社会学的区别在于: (1)研究的对象不同。卫生法学的研究对象是卫生法,医学社会学研究的对象是医学中的社会学问题,两者分属法学学科和社会学学科。 (2)研究的目的不同。卫生法学研究如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规范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的行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明确人们在医药卫生领域的活动准则;医学社会学则运用其原则和方法去指导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实践,在临床医疗中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医际、患际关系,促进医学模式的转换,为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寻找科学依据。 4. 卫生法学与法医学 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人身伤亡和涉及法律的各种医学问题的学科。 两者研究的内容都与医学密切相关,且都与法律不可分离,因而联系很多。 两者的区别在于: (1)研究对象的不同。法医学以司法实践中有关人身伤亡和涉及法律的各种医学问题为研究对象,而卫生法学则以卫生法为研究对象,两者分属医学学科和法学学科。 (2)产生的依据不同。法医学是应法律的需要而产生的,其任务是运用自然科学解决司法实践中的医学问题;卫生法学是应医学的需要而产生的,其任务是运用法律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人们的身心健康。 (3)法律效力不同。卫生法学所研究的卫生法具有法律效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医学所研究的医学技术鉴定等医学问题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卫生法学的体系 体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所构成的知识的有机统一体。卫生法学的体系是否科学,对卫生法学的发展,进而对卫生法律的学习、卫生立法、卫生司法都有相当的影响。由于卫生法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其理论构架尚处于整合之中,构建卫生法学体系仍是一件尝试性的工作。我们认为,卫生法学的直接目的是宣传卫生法律,完善卫生立法,指导卫生司法,因此,卫生法学不能摆脱卫生法律法规,但又不能拘泥于简单地注释卫生法律法规,而应当把握法律条文的内在联系,建立科学的卫生法学体系。卫生法学由绪论和五部分组成。 绪论部分概述了卫生法学的概念、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卫生法学的体系及学习卫生法的意义和方法等。 第一部分是卫生法基础理论,共分六章: 第1章是卫生法概述,它包括卫生法的概念、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历史发展及作用。 第2章是卫生法律关系,它包括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以及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3章是卫生法律规范与卫生法渊源,它包括卫生法律规范的概念、分类和卫生法律渊源的概念等。 第4章是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它包括卫生法制定的概念和基本规则以及程序、卫生法实施的概念、卫生法的适用和遵守等。 第5章是卫生违法及其法律责任,它包括卫生违法的概念、构成和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种类等。 第6章是卫生执法的法律救济,它包括卫生行政争议、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行政赔偿等。 第二部分是医疗管理法律制度,共分三章: 第7章是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它包括医疗机构管理的概念意义、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医疗机构的登记和执业、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法律责任等。 第8章是执业医师法律制度,它包括执业医师法的概述和执业医师的考试、注册、考核、培训以及执业规范、法律责任等。 第9章是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它包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概述、医疗事故及其分类、医疗事故的鉴定与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等。 第三部分是药品管理法律制度,由两章组成: 第10章是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它包括药品管理法概述、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管理、药品的管理、药品的包装和分装、商标和广告管理、法律责任等。 第11章是特殊药品的管理,它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管理等。第四部分是公共卫生法律制度,由两章组成: 第12章是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制度,它包括公共卫生场所管理条例概述及主要法律规定。 第13章是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它包括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与食品检验等规定。 第五部分是预防和保健法律制度,由五章组成: 第14章是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它包括国境卫生检疫法概述、检疫和传染病的监测、卫生监督与疫情通报、法律责任等。 第15章是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它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概念、传染病的管理、传染病的预防及疫情通报、传染病的控制、传染病的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16章是母婴保健法,它包括母婴保健法概述、母婴保健法的主要内容等。 第17章是献血法律制度,它包括献血法概述及主要法律规定。 第18章是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四、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卫生法学的意义 1. 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的治国方略。这一方略的实施,有赖于社会各领域法治的加强。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卫生事业,提高全民卫生法律意识,加强卫生法制的宣传教育,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容,又能有力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2. 有利于发展卫生事业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未来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法律保驾护航,卫生事业的管理必将走向法制化。在医疗卫生领域,医疗卫生机构、医患双方的行为都将全面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因此,学习卫生法学有助于了解法律与社会公共卫生事业的关系,了解卫生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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