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苗永泉
页数:188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
ISBN:9787209134989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自从走上现代化道路以后,中国始终面临着一个重大的命题,那就是如何理顺传统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尤其因为中西文化传统之间的巨大差异而更形复杂化,由此交杂为“古今中西问题”。 近代以来持续至今的文化焦虑很大程度上都发源于此一问题,《协商民主与中国文化传统/统战理论研究丛书》将以中国的协商文化传统为切入点对此一问题做出回应。 《协商民主与中国文化传统/统战理论研究丛书》的结尾部分则结合历史文化脉络与当下语境,思考当前中国协商民主建设面临的深层问题及其可能的出路。
目录
第一章 民主与协商民主
第一节 民主及其古今之变
第二节 西方现代民主制度及其主流理论模式
第三节 协商民主在西方的兴起及其理论特质
第二章 中国的协商民主与协商文化传统
第一节 协商民主与中国的相遇
第二节 协商民主的中国特色
第三节 中国的协商文化传统及其现代转化
第三章 中国的协商治理传统
第一节 大一统政治秩序与协商治理
第二节 中央协商治理
第三节 地方协商治理
第四章 中国的协商文化理念
第一节 整体关联的思维方式与“大一统”“家国同构”
第二节 “和”文化
第三节 民本思想
第五章 现代协商因素的成长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第一节 政治重心的重建
第二节 现代协商因素的成长
第三节 政治协商与协商民主
结语
参考文献
节选
《协商民主与中国文化传统/统战理论研究丛书》: 第三,中西协商民主都追求公共利益实现和共识的达成,以此增强政治合法性。在西方,利益集团政治导致民主政治更类似一种讨价还价的市场,由于不同集团的政治影响力不同,集团利益博弈的结果并不是公平的。另一方面,过分追逐私人利益和短期利益可能会导致公共利益、长远利益被忽视。协商民主则致力于通过协商过程来寻求公共的善,在协商民主视域下,政治过程不是人们围绕各自利益进行讨价还价的过程,而是围绕公共事务进行慎思明辨的过程。在这种辩论过程中,人们会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从而可以不断向共识靠拢。就中国的情况来说,由于社会利益和价值观念的分化,不同群体的诉求也出现了很大的差异,甚至出现了大量的矛盾和冲突,这迫切需要政治过程能够包容和协调不同的利益诉求。但显然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利益集团政治的条件,党的一元化领导仍然是中国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政治前提。因此在中国政治中对公共利益和共识的追求必须体现于党的领导过程中。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显然这种“根本利益”不会是个别利益的单纯加总,而只能从社会公共利益、中国发展的长远利益来理解。按照这种理解,中国共产党必须超脱出各种具体利益,私人利益、群体利益、短期利益之上,代表公共利益,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就共识方面来说,党的思想领导中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主张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使其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要求,中国政治中的共识不仅仅是社会自下而上达成的,还要体现执政党的意志,发挥执政党的引领作用。正是基于此种政治逻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两方面。从群众路线来看,协商民主可以成为党联系群众的一种重要制度形式,一方面是自下而上地吸收和整合群众的意见,另一方面是自上而下地引领教育群众。在利益和价值观念多元分化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必须克服权力过于集中的领导体制的弊端,加强政治过程中的社会参与和互动,通过发展协商民主来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更能凝聚社会共识,从而实现社会和谐的治理目标。因此,虽然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背后的政治逻辑与西方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在追求公共利益和凝聚社会共识方面还是存在一定共性的。 虽然中西协商民主存在着一些共性元素,但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逻辑和社会基础明显不同于西方。 第一,中西方协商民主的制度背景不同。西方的协商民主建立在西方基本的民主制度框架之上,而中国的协商民主则建立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上。按照主流的认识,西方的协商民主并非对既有民主理论和制度实践的替代,而是一种补充和修正。协商不可能取代投票,事实上当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时,最终仍然不得不依赖多数决定规则。协商民主理论虽然在规范层面对现有民主理论和实践提出了挑战,但在制度建构方面并没有超越西方现有民主制度框架,竞争性的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代议制度、分权制衡制度这些基本的制度设施也构成了西方协商民主讨论的制度背景。但在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制度背景明显不同。按照宪法规定,中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首先体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构成了我国的政体。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监察委员会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因此,中国并不实行三权分立,立法权与行政权、司法权之间并非并立的关系,也不是制衡的关系,而是由立法机关来产生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政党制度方面,中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的政党制度并非竞争性的政党制度,而是合作型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被写入宪法序言,宪法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样无论是人大、行政、司法还是监察机关都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可见推动中国政治制度运转的关键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