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戴福
页数:224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
ISBN:9787568075398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册作为啄木鸟生活法律指引书系之一,延续问答和案例结合的模式,针对大众普法市场。每本书拟选取10-20件各大高院公布的相关民事案例,从中总结常见、大概率法律问题,使得百姓知悉生活领域中的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并识别司法实务中对相关法律问题所判定的法律后果,指引人们了解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法理重心,从而对日常生活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形成合理、合法的预判,并对日常生活行为中可能的风险拥有预警及防范意识。为当事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行诉讼提供一种诉讼指引。本册清晰地梳理了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思路、常见知识、处理流程,又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常见的纠纷问题进行分析解答。
作者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现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戴律师自2003年开始执业,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擅长处理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劳动案件。◆研究成果《“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与结果特征》《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的证据地位与司法审查》《刑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的几个问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认定的几个问题》《刑事非法证据排除在司法实务中的问题》《如何认定该案股东出资的效力》《公司代表权制度研究》
本书特色
1. 本书适合大众普法读物,有利于市场传播以及制作成电子书2. 问答与案例结合,让读者更能作为实践参考3. 可以作为社区普法新农村普法重点读物
目录
1. 什么是劳动合同? / 1
2. 订立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 2
3.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和服务期? / 3
4.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4
5.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5
6.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5
7.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6
8.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
劳动关系? / 7
【案例 1-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 8
【案例 1-2】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 10
【案例 1-3】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该何时维护自身的
合法权益?? /? 11
【案例 1-4】:应该如何正确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 13
9.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哪些要求? / 15
10. 事业单位如何招聘工作人员? / 16
11.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该符合哪些要求? / 16
12. 哪些情形应当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给予奖励与处分? / 18
1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哪几部分构成? / 18
14.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如何承担
赔偿责任? / 19
15. 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应如何承担
赔偿责任? / 20
16.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
补偿金? / 21
17.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
补偿金? / 22
18.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 23
19.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 24
20. 什么是集体合同? / 25
21. 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 26
22. 什么情况下可以对集体合同进行订立 . 变更 . 解除和终止? / 28
23.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 29
24.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30
25. 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有哪些要求? / 31
26. 订立劳务派遣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32
27.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 / 33
28. 用工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 34
29. 被派遣的劳动者有哪些权利义务? / 35
节选
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进行协商调解? 企业应当依法执行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 理制度,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企 业应当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对话机制,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劳动者认为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 规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核实情况, 协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向劳动者做出说明。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调解委 员会向企业提出其他合理诉求。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企业转达,并 向劳动者反馈情况。 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关心劳动者的诉求,关注劳 动者的心理健康,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预防劳动争议发生。协商、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 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者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其与企 业进行协商。工会也可以主动参与劳动争议的协商处理,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一方当事人提出协商要求后,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做出口头或者书 面回应。5 日内不做出回应的,视为不愿协商。协商的期限由当事人 书面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不成。当事人 可以书面约定延长期限。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 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经仲裁庭审查, 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 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 不得在其后的仲裁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 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 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 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