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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方既书论选集 书法艺术论

封面

作者:陈方既

页数:549

出版社:河南美术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

ISBN:9787540150617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陈方既先生是当代书法理论研究领域重要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书法热的兴起,书法创作实践和书学理论研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书法艺术由古典向现代转型的进程中,在西方现代思潮的冲击下,产生了许多茫然和困惑,亟待书学理论研究者把握传统的文化精神,运用现代思维方式和科学研究方法进行剖析和阐述,以期对当代书法创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作出正确的引导。

作者简介

  陈方既(1921-2020),湖北省沔阳县(今仙桃市)人。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长期从事美术、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工作。曾获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中国书法“兰亭奖·终身成就奖”。

目录

第一章 构成论
第一节 书法艺术构成的基本要素
第二节 书法中的“字”
第三节 书法中的“写”
第四节 书法中的“要”
第五节 书法中的“我”

第二章 形式论
第一节 书法是人的形式
第二节 书法是体现人的生存发展力量的形式
第三节 书法是生命的形式
第四节 书法是书者精神气格的形式
第五节 书法是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展示的形式

第三章 点线论
第一节 点线的美学内涵
第二节 从太极图看点线运用所反映的宇宙意识
第三节 书法中的点线
第四节 实线、意线和“势”
第五节 点线与书法的美学特征

第四章 笔画论
第一节 从点线到笔画
第二节 笔画的形成
第三节 从笔画到笔法
第四节 笔画的审美意义

第五章 书写论
第一节 书写的心理机制
第二节 书写的生理机制
第三节 工具材料利用的审美意义
第四节 书写的动力定型与心理定式

第六章 创作论
第一节 书法形象的特征——意象创造
第二节 化象为意与化意为象
第三节 社会意识与书法创作的心理特征
第四节 书法创作与艺术个性
,第五节 解决书法创作中的诸种矛盾

第七章 语言论
第一节 书法语言的产生
第二节 书法语言的特性
第三节 书法语言的功能
第四节 书法语言的真率性与虚假性
第五节 书法语言的美学品格
第六节 书法语言的审美效应

第八章 风格论
第一节 书法艺术风格的认识史
第二节 书法风格意识的形成发展
第三节 风格的个性与时代性
第四节 风格的审美意义
第五节 风格创造的时代价值取向

第九章 气息论
第一节 书法气息认识的历史轮廓
第二节 清人对书法气息的认识
第三节 书法气息的时代思考
第四节 时代气息的自觉把握

第十章 欣赏论
第一节 书法创作与欣赏
第二节 书法审美心理特性
第三节 从书法中欣赏什么
第四节 审美标准的共同性与差异性
第五节 审美素养与审美效应

第十一章 传统论
第一节 书法是最具传统特性的艺术
第二节 为了当代的创造必须认识传统
第三节 书法的技法传统
第四节 书法的精神传统(一)
第五节 书法的精神传统(二)
第六节 有提出深识传统的必要吗
第七节 流行书风与传统
第八节 种种不同的对待传统的认识态度
第九节 以两分法认识传统
第十节 几个结论

第十二章 雅俗论
第一节 雅俗认识的历史
第二节 雅俗意识何以产生
第三节 雅俗判断的基础
第四节 人为何要求雅避俗
第五节 审美效果会有转化
第六节 雅俗与美丑的辩证关系
第七节 雅俗无可强求雅俗不能共赏
第八节 寻求高雅是时代书法发展的必然

第十三章 发展论
第一节 历史的回顾
第二节 现状的剖析
第三节 未来的思考

守望与拓展——陈方既书学思想探微(代跋)

节选

  《陈方既书论选集 书法艺术论》:  汉字,作为中国书法艺术无任何其他可取代的素材,有其特殊的审美意义。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专门探讨。这里我们只说明汉字作为艺术素材的必要性。  书法艺术从汉字实用书写发展而来,而且自毛笔和缯帛、简牍、纸张等发明后,一直是以毛笔进行书写。西方硬笔传人我国以后,因其携带方便、书写流利,在一般实用书写中已完全取代了毛笔,一个人一辈子不使用毛笔,不妨碍他研究学问,并取得学术上的极大成就。现今毛笔的存在,基本上在于其用于艺术创作上的意义,就像水彩画笔只因水彩画的需要而存在一样。当然人们仍可以用毛笔书写对联、标语、招牌、签名等等,并非硬笔、排刷不能做这些事,而是由于毛笔书写这类东西具有硬笔、排刷等所难以取代的审美效果。人们从审美效果上运用它,寓艺术于实用。因为人们天性爱美,一方面将原本产生于实用的事物,发展成专为满足审美需求的艺术,如绘画、音乐、文学等等;一方面又以其艺术性转用于物质生活的需要,在满足人的物质生活的同时满足精神生活。例如:图像记事的绘画,因其具有审美效果,被发展为独立的绘画艺术。以后人们又将创造具有审美效果的艺术经验转用于物质生活需要,从而有了实用美术、工艺美术等等。书法亦然:产生于实用,发展为观赏性书法,人们更将艺术成就引入实用,使实用书法也具有观赏性,其优秀者在实用性消失后,仍成为观赏性书法。这就说明了实用性书法与观赏性书法有一定区别,却又不能割断二者的联系,它们不能截然分开,其与美术创造不同者,仅仅在于美术可以自由选取素材,书法却不能脱离实用过的和正在实用的文字。  但是有人说,现在既然毛笔基本上已失去实用性,既然硬笔书写已占领了实用书写的全部领域,毛笔书写、书法就应该脱离实用性。既然书法要脱离实用性,就应该和实用文字彻底告别,从汉文字的严格制约中解放出来,只留线条,只讲线性。没有文字,当然也无文意,或者只选用具有形式美的字样,不讲文意。  书法构成的基本要素决定了这种观点不能成立。  一切艺术都有其成为特定艺术形式的约束性。——不,与其叫它“约束性”,不如称它为物质条件的规定性。没有特定物质条件的规定性,就没有特定的事物。没有水、彩、画的规定性,即无所谓水彩画;没有木、刻、画的规定性,即无所谓木刻艺术。而没有文字书写的规定性,也就不能称为书法艺术。  一切物质的规定性,正是它被利用、发挥,变其限约、规定为特定效果而成为艺术的根本。而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得以展示的物质基础,正是充分利用这限约、规定性的特定效果所显示的匠心、功力、修养。“从心所欲”而“不逾矩”,才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试想杂技《踩软索》之所以成为艺术,不正是因为它的技巧美表现在限约极严的软索上吗?倘若同样的表演出现在平地上(这当然是从软索上“解放”了),那还有无《踩软索》的审美价值和意义呢?  中国书法艺术,以表现民族的文字为前提。作为实用书法,它是共识性需要决定的;作为艺术书法,规定性的文字是供书家展示人的本质力量丰富性的需要决定的。  诚然,由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由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不断发展,还由于书法审美效果的发展,书法形式构成之法也在不断发展变化。比如文字由象形到符号,字体由篆体到正草,工具由刀具到毛笔,书写者由只求“以线构形”到自觉对挥写结体进行审美追求,都反映汉字书法形式系统在历时状态下的发展变化,显示了它确有“可变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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