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法]孟德斯鸠 著 张雁深 译
页数:931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20
ISBN:9787100189484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著者孟德斯鸠(1689—1755)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论法的精神》是他的一部主要著作。孟德斯鸠是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他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本书在我国早有严复的译本,书名《法意》,对我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有重大影响。此次根据法文原本另行翻译,供学术界研究参考。
书前刊有译者写的《孟德斯鸠和他的著作》、《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和《孟德斯鸠论著举要》等文章和材料,一并供读者参考。
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他与伏尔泰、卢梭并肩,屹立在法国启蒙运动之巅,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他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曾被选为法兰西学术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普鲁士科学院院士。代表作有《波斯人信札》和《论法的精神》。
本书特色
本书从历史、生活、风俗、气候、宗教等方面研究法律的精神,从社会的演进探讨法律精神的力量和政制、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孟德斯鸠区分了共和君主、专制三种政体,褒扬共和政体,抨击专制政体,并第一次全面论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被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目录
张雁深:孟德斯鸠和他的著作
张雁深: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
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
孟德斯鸠论著举要
著者原序
著者的几点说明
第一卷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一节 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
第二节 自然法
第三节 人为法
第二章 由政体的性质直接引申出来的法律
第一节 三种政体的性质
第二节 共和政体和与民主政治有关的法律
第三节 与贵族政治的性质有关的法律
第四节 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
第五节 与专制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律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一节 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的区别
第二节 各种政体的原则
第三节 民主政治的原则
第四节 贵族政治的原则
第五节 品德绝非君主政体的原则
第六节 君主政体里什么代替了品德
第七节 君主政体的原则
第八节 荣誉绝不是专制国家的原则
第九节 专制政体的原则
第十节 在宽政与暴政国家中服从的区别
第十一节 总结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和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一节 教育的法律
第二节 君主国的教育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
第四节 古今教育效果的差异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制度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法制适合什么地方呢
第二卷
第三卷
原编者注
第四卷
第五卷
第六卷
原编者注
本书引证书籍目录
译名对照表
张雁深:关于译本的简单说明
孟德斯鸠生平大事年表
孟德斯鸠论著举要
著者原序
著者的几点说明
第一卷
第一章 一般的法
第一节 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
第二节 自然法
第三节 人为法
第二章 由政体的性质直接引申出来的法律
第一节 三种政体的性质
第二节 共和政体和与民主政治有关的法律
第三节 与贵族政治的性质有关的法律
第四节 法律与君主政体性质的关系
第五节 与专制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律
第三章 三种政体的原则
第一节 政体的性质和政体的原则的区别
第二节 各种政体的原则
第三节 民主政治的原则
第四节 贵族政治的原则
第五节 品德绝非君主政体的原则
第六节 君主政体里什么代替了品德
第七节 君主政体的原则
第八节 荣誉绝不是专制国家的原则
第九节 专制政体的原则
第十节 在宽政与暴政国家中服从的区别
第十一节 总结
第四章 教育的法律应该和政体的原则相适应
第一节 教育的法律
第二节 君主国的教育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
第四节 古今教育效果的差异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制度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法制适合什么地方呢
第二卷
第三卷
原编者注
第四卷
第五卷
第六卷
原编者注
本书引证书籍目录
译名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