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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救济争议处理:实务指引与案例分析

封面

作者:杭正亚著

页数:52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

ISBN:9787519746308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本书对政府采购争议及其争议主体、形式、内容以及政府采购领域的询问、质疑、投诉、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实务进行指引,并有分别对应的134个案例介绍及分析。本书特点是:◎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基本囊括政府采购救济机制的各个方面,章节内容与案例基本对应,与法律规定及操作实务形成严密的体系。◎内容翔实、注重实务。每个案例有关键词、案例要点、案情简介、争议主体的各方意见、处理结果和案例评析几个部分组成,便于了解案件全貌及各方的意见,特别是了解争议处理主体的观点与处理技巧。◎与时俱进,观点新颖。案例自然适用当时法律规定,但也介绍现行规定,介绍财政部3批指导案例中的新观点。

作者简介

杭正亚,现为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正高级),曾任原浙江省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从事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十八年,现担任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苏州市财政局等单位法律顾问。在国家最和省级报刊发表文章八十余篇,文章中有五篇获得全国性奖项,一篇入选《著名律师精彩辩词》,一篇编入《现代论文选》,二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采用。近年来,在全国性杂志上发表政府采购方面的文章十余篇。

本书特色

●内容全面、权最、实务性强
对政府采购救济机制涉及的争议事项、关联规定、实务观点、法院裁判进行深入细致的呈现与分析
●解读清晰、简明、针对性强
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监管部门等争议主体,控制风险与解决争议具有较高的指引性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政府采购中发生或因政府采购救济而引起

上·篇政府采购争议的四要素

第一节采购主体:是否属于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003

第二节资金来源:是否属于财政性资金/008

一、将非财政拨款资金视为非财政性资金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009

二、将纳入单位预算的资金视为非财政性资金而不适用《政府采购法》/011

三、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师生伙食费等资金视为财政性资金而适用《政府采购法》/015

第三节项目范围:是不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018

一、集中采购/018

二、分散采购/019

第四节采购标的:是货物和服务,还是工程/024

第五节采购形式:是否以签订合同形式有偿取得/028

第六节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发生争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争议/030

第二章

争议及其处理的形式

第一节《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争议及其处理的形式/034

一、询问及答复的形式/034

(一)询问及其询问函/034

(二)询问答复及答复函/036

(三)对询问及其答复形式的争议/036

二、质疑及其答复的形式/039

(一)质疑与质疑函范本/039

(二)质疑答复与质疑答复函/041

(三)对质疑及其答复的争议/046

三、投诉及其处理的形式/050

(一)投诉及投诉书/050

(二)投诉处理及投诉处理决定书/053

(三)对投诉及投诉处理形式的争议/059

四、监督检查的形式/062

(一)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062

(二)由控告、检举而引起的监督检查/068

五、追究行政责任的形式/073

(一)行政处罚/073

(二)行政处分/083

(三)其他行政措施/084

第二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091

一、信息公开争议的形式/091

(一)予以公开的答复形式/091

(二)不予公开的答复形式/093

(三)无法提供的答复形式/094

(四)不予处理的答复形式/095

二、信访争议的形式/098

三、履行法定职责争议的形式/102

(一)利害关系人的认定/102

(二)财政部门法定职责的认定/105

第三节政府采购争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形式/108

一、行政复议/108

(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形式/109

(二)被申请人答复的形式/109

(三)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形式/110

二、诉讼的形式/113

(一)原告起诉的形式/114

(二)被告答辩的形式/115

(三)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形式/116

第三章

争议及其处理的主体

第一节政府采购当事人

——质疑阶段的争议主体及其处理主体/122

一、供应商/123

(一)对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主体资格的争议/123

(二)对潜在供应商质疑主体资格的争议/130

(三)对供应商投诉的主体资格的争议/133

(四)对供应商申请行政复议主体资格的争议/137

(五)对供应商诉讼主体资格的争议/139

二、采购人:采购主体、质疑答复人、被投诉人、复议或诉讼程序中的第三人/142

三、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人、质疑答复人、被投诉人、复议或诉讼程序中的第三人/146

(一)采购代理机构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能否成为行政复议申请人、行政诉讼原告/147

(二)采购代理机构能否成为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诉讼的被告/149

第二节监督管理部门/152

一、财政部门的角色:投诉处理人、监督检查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诉讼被告/152

(一)政府采购投诉由招标投标活动监督部门处理的争议/152

(二)将政府采购投诉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争议/155

(三)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的争议/158

(四)财政部门委托其他部门行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的争议/160

二、与政府采购监督有关的其他部门/163

(一)法律授权的其他有关部门/163

(二)当地政府分工的其他有关部门/166

第三节复议机关

——复议人、行政诉讼被告/168

第四节审判机关

——诉讼阶段的处理主体/171

第四章

争议事项与请求及其处理的内容

第一节质疑事项与请求及其答复的内容/173

一、继续开展采购活动/174

(一)供应商质疑不成立/174

(二)供应商质疑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174

(三)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174

二、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74

三、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5

(一)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5

(二)无须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5

第二节投诉事项与请求及其处理决定的内容/178

一、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79

二、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0

三、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82

四、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84

五、撤销合同,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186

六、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89

七、认定废标行为无效/192

八、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194

九、驳回投诉/198

十、终止投诉处理/200

第三节与监督检查有关各主体的要求及其处理内容/204

一、针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及其处理的内容/205

(一)针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内容/206

(二)针对采购人的相关内容/206

(三)针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内容/207

二、针对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及其处理内容/208

三、针对评审专家的监督检查及其处理内容/211

第四节信息公开申请及其答复内容/212

第五节行政复议申请内容及其决定内容/220

第六节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及其裁判内容/225

一、裁定驳回起诉/226

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28

三、判决撤销行政行为/234

四、判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240

五、判决确认违法/243

六、判决确认无效/248

七、判决变更/252

下·篇政府采购救济争议

第一章因质疑答复行为而引起的争议

第一节有关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争议/259

第二节有关质疑主体身份的争议/262

一、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62

二、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62

第三节有关质疑函及其必要证明材料的争议/265

一、对质疑函是否属于书面形式的争议/266

二、有关质疑函是否有效的争议/268

三、有关必要证明材料的争议/270

第四节有关质疑答复时组织原评审专家协助答复的争议/272

第五节有关因质疑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争议/275

第二章因投诉处理行为而引起的争议

第一节有关不予受理投诉的争议事项/279

一、对财政部门以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不予受理投诉的争议/280

二、对财政部门以已过投诉期限不予受理的争议/283

三、对财政部门以不属于投诉范围不予受理的争议/286

四、对财政部门以无法调查为由不予受理投诉的争议/290

五、对投诉既不受理又不答复的争议/294

六、对未质疑事项受理的争议/297

七、对与补正相关的不予受理的争议/299

八、对未向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的争议/302

第二节有关投诉处理程序的争议事项/305

一、有关审查方式的争议/305

二、有关组织质证的争议/309

三、有关投诉处理决定超过法定期限的争议/314

四、有关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调查来处理投诉的争议/316

五、有关以其他形式进行投诉处理的争议/318

六、有关投诉事项、投诉请求未作处理的争议/320

七、对投诉人程序性要求是否合法、合理的争议/323

八、对组织专家审查、投诉处理决定送达及未公告的争议/330

第三节有关投诉处理决定认定事实的争议/336

一、对认定事实有无证据证明的争议/337

二、有关认定事实证据是否充分的争议/341

三、有关因采购前后信息不同而引起的事实认定争议/344

四、对具体事实认定的争议/347

五、对某一事实状态认定的争议/350

六、有关认定事实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影响的争议/354

第四节有关适用法律的争议事项/357

一、对投诉处理决定直接废标的争议/358

二、对财政部门直接决定有关评分事宜的争议/361

三、对认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或者撤销合同的,是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还是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相关争议/366

第三章因监督检查行为而引起的争议

第一节对监督检查认定事实的争议/372

第二节有关监督检查处理中程序问题的争议事项/375

第三节对监督检查中某一具体行为性质的争议/378

第四节对不诚信行为记分并披露的争议/382

第五节有关诉讼期间财政部门撤销监督检查决定的争议/385

第四章因政府采购中行政处罚而引起的争议事项

一、政府采购中的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387

二、政府采购中的行政措施与行政处罚/388

三、政府采购中的投诉处理决定与行政处罚/388

第一节有关政府采购行政处罚适用的争议事项/389

一、有关违法事实与处罚是否适当争议/389

二、有关一事不再罚的争议/392

三、有关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争议/395

第二节对违法事实及调查终结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争议/400

第三节对财政部门未让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争议/405

一、对财政部门在处罚前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争议/405

二、对财政部门未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争议/407

第四节对财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争议/410

一、对财政部门调查取证行为的争议/412

二、对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的争议/415

第五节对财政部门听证程序的争议/418

第六节有关因政府采购投诉行为被处罚引起的争议/423

第五章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的争议/432

一、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零星小额采购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争议/436

二、对政府采购档案材料是否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的争议/439

第二节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的争议/442

一、向财政部门申请公开采购项目信息的争议/442

二、对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属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体的争议/445

第三节有关在网络主动公开政府采购信息的争议/449

第四节对非结论性的告知行为的争议/452

第五节对信息公开答复行为的争议/455

第六章行政复议行为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对行政复议范围的争议/459

第二节对参加行政复议主体的争议/468

第三节对行政复议决定认定事实的争议/472

第四节对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法律的争议/475

第五节对行政复议程序的争议/480

第七章因诉讼活动产生的争议事项

第一节因原告主体资格引起的争议/487

第二节对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争议/492

第三节对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争议/496

一、对解决政府采购行政争议当事人权利义务法律适用的争议/497

二、对解决行政程序、诉讼程序法律适用问题的的争议/501

第四节对法院审理程序的争议/504

第五节对法院审查范围的争议/508

一、对只围绕原告诉讼请求审查的争议/509

二、对原告、被告主张审查范围不同的争议/512

后记/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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