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教育社区
www.teccses.org

莫儿的门

封面

作者:(美)凯拉索 著,穆卓芸 译

页数:344

出版社:中西书局(原百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

ISBN:978780703864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金黄色大狗突然从黑夜中冒出,深棕色的眼睛闪着洞悉一切的光芒,彷佛在说:“你需要一只狗,就是我。”
  有着猎犬血统的牠只爱追麋鹿和野牛,而对捡拾小球和树枝不屑一顾;花大钱帮牠盖了名为“丽池大饭店”的豪华狗屋,偏偏牠只爱住家里,学习从专属的狗门自由进出;牠每天都到镇上巡视一周,是街坊邻居无人不晓的“镇长”;牠是狗儿们的老大、恶狗的克星,也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它是莫儿,一只来自荒野、拥有鲜明个性、充满智慧与热情的狗。作者凯拉索为莫儿开了一扇狗门,让牠自由自在探索这个世界;这扇门也让作者进入莫儿的内心世界,感受牠的忠诚、恐惧与喜悦,于是一个人与一只狗建立起充满爱与友谊、平等与互重的关系,使莫儿成为一只独立自主的狗,而不是卑微顺从的宠物。爱狗的读者必能从中找到类似的经验,莫儿的故事也促使每个人重新思考自己与狗狗的关系。
  《莫儿的门》记录他们相依为命十三年的感人故事,对于人狗关系有温柔而深刻的描写。作者以充满诗意的文字描写莫儿多采多姿的生活,细腻敏锐的笔触时而幽默、时而令人悲痛心碎。读过此书你将永生难忘。

作者简介

凯拉索,美国当代重要的自然作家,曾为《国家地理旅游杂志》、《纽约时报》、《沙龙》杂志等五十种知名刊物撰稿,并著有六本书,其中《出走:在资讯时代走入荒野Out There:In the Wild in a Wired Age》是2004年美国国家户外书籍奖自然与环境类得奖作品。《莫儿的门》是他的最新力作。凯拉索出生于纽约郊区,目前住在怀俄明州,靠打猎取得食物,经常出外健行、爬山和探险,丰富的户外经历为他提供了丰沛的写作素材。

相关资料

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狗狗书……文笔优美,流畅易读,幽默且令人时时称奇,更是真挚感人。读过此书你将永生难忘。

  ——《狗儿的秘密生活》

  《莫儿的门》是通往狗狗心灵的一扇窗,你可以从中感受到他的忠诚、恐惧、喜悦和他真正的内心世界。只要是爱狗人士就一定要读这本书

  ——《倾听动物心语》

  时而幽默、欢喜,时而触动人心……作者对莫儿有着强烈的爱、对野外生活充满热情,这本书必将赢得众多读者的心。

  ——《出版者周刊》

  这是一本充满研究精神、哲理、感性甚至令人心碎的书……莫儿过世时,作者悲伤过度难以自持,而整本书的结尾简直像艺术品般充满美感。无论你爱不爱狗,这本书的最后几句话肯定让你极度动容。

  ——《环球邮报》

  在这本回忆录兼训练手记中,作者以充满诗意的文字描写他的狗狗莫儿,而读者若想与狗狗的关系更加深刻,本书也提供许多诀窍。

  ——《人物》杂志夏日阅读

  作者让每位读者更深一层思考自己与宠物的关系。强力推荐这本书,也请多准备一些卫生纸。

  ——《图书馆期刊》

  作者讲述莫儿的故事时,同时探讨了犬科动物的行为与演化、穿插描述人狗关系的研究,并深入思考狗狗眼中的世界。莫儿是如假包换的一只狗,同时他也代表了世界上的每一只狗。这绝对是一本珍贵无比的书。

  ——《书目》

  这本书对于动物的聪明才智与人狗关系有着既温柔又深刻的关注。

  ——《柯克斯书评》

  在这些精深陆离的理论世界里,我和莫儿一起进入了一扇门,门内的世界陌生又熟悉,遥远又伸手可及,模糊又精确,它讲述宽容、平等、自由、爱、温暖……

  ——著名影星孙俪

目录

【推荐序】我们只是彼此相伴
【推荐序】爱它,更要懂它
序曲
第一章 来自旷野
第二章 第一只狗
第三章 突触之吻
第四章 深植基因
第五章 做一扇门
第六章 成为自己
第七章 冠军狗
第八章 灰猫
第九章 雌激素云
第十章 乡间之家
第十一章 我的问题
第十二章 凯利镇长
第十三章 模范搭档
第十四章 白鼻子白嘴巴
第十五章 狗儿要什么?
第十六章 松开颈链
第十七章 初次永别
第十八章 走过大门
致谢

节选

第一章 来自旷野
它突然从黑夜里冒出来,冲到我车灯前面。它是一只金黄色的大狗,两只前脚紧张地拍打地面,有如跳着小步舞。在它身后,四月的三叶杨花开处处,黑色的圣胡安河在树林后方湍流不息,不时将春雪吞噬水中。
当时将近午夜,我们正在找地方铺睡袋,准备明早开始沿河旅行。我们开小卡车,辛克莱坐在我旁边,脚边是刚才路上买东西吃剩的包装纸,还闻得到炸热狗串、洋葱圈和墨西哥卷饼的味道。辛克莱三十九岁,双颊圆润,肚子像弥勒佛一样,早年参加过和平队,去过西非,练就出百毒不侵的肠胃,什么都能吃。雷诺丝坐在后座,她是科罗拉多州人,外展学校讲师,操作独木舟姿势优雅,一条深褐色长辫子是她的注册商标。她的秀发飘着三十二岁女人在沙漠里流过汗、没有用芳香剂的健康气味。我们跟她在离这里快两百公里的犹他州莫阿布市碰面,一起吃比萨当晚餐,因此她身上也有大蒜、洋葱、紫苏、西红柿酱、牛至和鲲鱼味。
我们隔壁停了一辆车,里面坐了魏丝和奥斯汀,他们从怀俄明州的杰克森霍尔开自己的车到莫阿布市,帮我们装配船具,买补给品,跟我们合吃比萨。他们俩和我们一样,既没有喷古龙水,也没有用香水。魏丝是奥运竞速滑雪选手,三十六岁,奥斯汀二十五岁,正在努力急起直追。两人刚成为男女朋友,因此散发着强烈的脑内啡和信息激素。
一般人不会这样用味道形容别人,因为我们人类是视觉动物,仰赖眼睛撷取信息。但对一只在车灯前面跳小步舞的金黄大狗来说,真正重要的其实是我们身上的味道,尤其当我们打开车门之后更是如此。
因此,它会直接走到我这边的车门,我想一定是味道的缘故。它小心翼翼地将脑袋凑过来,闻闻我露在外面的大腿。这是我们第一次邂逅,当时钻进它鼻子里的是什么气味?在它的犬类感官世界中,我的神秘汗水唤起了它什么样的悠远记忆,又让它闻到了哪些可能?
这只大狗在车内灯的照耀下,身体变成红色,脖子没有颈圈。它又若有所思地吸了一口气,带着兴奋观察我,研究我。是我吃了什么东西,还是毛细孔里的微残余物,让它对我这么感兴趣?这是我唯一“看”得出来自己和朋友的不同之处。您瞧,就连描述气味,我用的也还是“看”这个字。我跟这几位伙伴一样,滑雪、骑脚踏车、登山,单身。我刚满四十一岁,体格健壮,栗色头发,浅棕色眼睛。但我不吃家禽或家畜,只吃野生动物,通常是麋鹿和羚羊,偶尔也吃松鸡、野鹅、野鸭和鳟鱼。
是因为我吃野生动物,它才对我兴致勃勃吗?或许我和它的旧石器时代祖先身上飘着同样的味道?味觉是人类最古老的感官,我们的脑半球当初就是从原始神经索上部的嗅觉组织演化而来。有了脑半球,人类才能思考。说不定这只狗对我和它之间的关连比我还清楚,超出我的想象,因为它是用嗅觉生活。
它用深棕色眼睛看着我,眼里闪着洞悉一切的光芒说:“你需要一只狗,就是我。”
它竟然一眼就看穿我,让我吓了一大跳。我找狗已经找了一年多了。我亲切但很有礼貌地拍拍它,跟它说:“乖狗狗。”
它不停摇着尾巴,动也不动,眼神依然在说:“你需要一只狗。”
我们下车,开始卸装备,狗就跑掉了。只见它一会儿头从这里钻过去,一会儿尾巴从那里冒出来,赤褐色的腹部在我们几个人的小腿和凉鞋间穿梭。
我选了一棵三叶杨,将睡垫和睡袋扔在树下的沙地上,钻进丝绸般的温暖里,转过身去,没想到它竟然在我旁边挖起窝来。它用前脚努力将沙挖到后脚之间,接着身体连转三圈,面朝我躺了下来。借着星光,我看见它两边眉毛一高一低。
当然,说“眉毛”并不大对,因为狗只有脚掌排汗,不需要像人一样靠眉毛防止汗水跑进眼睛。不过,有些狗眼睛上方会长深色毛发,可以算是“假眉毛”,这只狗就有。
西达察人是美洲平原北部的原住民,他们帮这种狗取了名字叫“四眼”,认为这种狗特别温驯,而且有魔力。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的犬科心理学家柯伦观察发现,原住民之所以认为“四眼”具有灵力,是因为“这种狗的表情比其他狗容易判读,不同颜色的毛发让眼部上方的肌肉动作格外明显。”
星光下,大狗躺在我的身旁,眉毛一高一低,表示它既好奇又担心,不晓得我会不会让它留下来。
“晚安。”我说完拍拍它,就闭上眼睛睡了。
  隔天早上我睁开眼睛,它还蜷在窝里,两眼盯着我瞧。
  “嗨。”我说。
  它眉毛又是一高一低。
 “我是你的狗。”它的眼神这么说。
  我轻叹一口气,它温柔的猎犬脸从开心转成担忧,在我心头划了一刀,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感受。我曾经看过一窝小萨摩犬,个个像小雪球似地张着晶莹淘气的黑眼睛,是我这种冬天性格的人的最佳良伴,我觉得。但我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抱一只回家。我还认真考虑过拉布拉多犬,因为它们个性开朗健康,活力充沛,一定很轻松地就能成为我的户外搭档,就像我自认一直想要的猎鸟犬一样。然而,在我看过的拉布拉多犬里面,没有一只曾经让我心头一紧,让我知道:“我们是天生一对。”
大狗躺在我身边,右眼盯着我看,眉毛一低,左边眉毛一扬,仿佛在说:“你一直没办法下决心是有道理的。”
“也许吧。”我说,于是心里想要纯种狗的渴望就越来越淡。“也许吧。”我又说了一次。大狗的目光移开又移了回来,停在我身上。它看起来是有点像红黄色的拉布拉多犬,我心里面这么想,起码某些角度很像。
它听见我说话,便将头钻到我手臂底下,鼻子凑近我的鼻尖。意外的是,它并没有伸舌头舔我,不像一般的狗常用这个热情的动作表示驯服,不管对人或对其他同类。有些人认为狗会这么做是演化的遗迹,因为幼狼会用类似的动作向狼父母或成年的狼讨食物吃。成狼没有手,因此会将生肉吞进腹中,之后幼狼去舔成狼的嘴巴,成狼再将已经部分消化的肉吐出来。幼狼长大如果成为领袖,就会停止这么做,但地位较低的成狼会藉由舔嘴向地位较高的成狼示好,就像很多狗会舔主人一样。这只狗的矜持让我愣了一下。难道它不舔我是因为它觉得我们是伙伴?还是我的肢体语言(我们躺着,差不多高)让它觉得我们彼此平等?它谨慎地闻我的呼吸,我也闻它的呼吸,它味道甜甜的。
我不晓得它闻到了什么,但显然很喜欢。“我是你的狗。”它用眼神又说了一次。
它这么确定让我很不安,于是我起身躲开它。我还是不想放弃原先的计划,找一只只有六到八周大的幼犬,让我可以从小调教。大狗读出我的心思,便没有跟在我后头,而是跑去跟其他人摇尾巴打招呼,露出牙齿对他们张嘴大笑。“早安,早啊,你们昨天晚上睡的好吗?”它好像在这么说。
我一边整理装备,突然发现自己两眼竟然离不开它。它虽然瘦得露出肋骨,身材却很苗条结实,看来已经在野外住了好一阵子,身上沾满杂草和树枝。它体重大约二十五公斤,肯定还会再长,狐狸般的毛发东一块西一块,应该是长大之后的毛色。它脊背上有一排深色的毛发,四肢朝后的部分是金黄色短毛,胸前一撮毛发直竖,很像燕尾服,零星散布着白色斑点。它耳朵很软,像法兰绒,垂下来微微低于两颚相连的地方。它的黑鼻子湿湿亮亮,嘴唇和牙齿也都闪闪发光。它尾巴很长,非常有力。
我只要一看它,就感觉它使出古老的四眼魔力,在我眼前不断变换形影:一会儿是我梦寐以求的拉布拉多,一会儿又变成罗得西亚猎犬,在悠远的卡拉哈里沙漠艳阳下闪闪发亮,转眼又变成长鼻科伊狗,在赤岩沙漠诞生,悠游于峡谷和仙人掌之间。当它双眸直视我的眼睛,眉毛一高一低,双颊忧心忡忡地皱了起来,我可以清楚感觉到,它拥有猎犬的灵魂。它显然曾经有讨主人,因为它的睪丸被摘除了,生殖器周围的伤口也完全愈合,重新长出毛发。
我找了一张野餐桌料理早餐,它又跑过来,很有耐心地坐在几步之外的地方,表现出最乖巧的模样,看我将麋鹿香肠放进煎锅。它没有呜咽示好,虽然我看见它身体微微颤了一下。
香肠煎好之后,我说:“你想吃吗?”
它身体又抖了一下,双眼发亮,但还是留在原地不动。我掰了一小块递给它,它鼻子兴奋扭动,优雅地将香肠从我手里衔走,吞了下去。它尾巴不停地来回扫着沙地,表示感激。
“这只狗,”吃早餐的时候,国土管理局巡查员过来检查游河证,一边跟我们说,“已经在这里游荡一两天了,我想是被人抛弃的。但我觉得很奇怪,因为它长得这么漂亮,而且又那么友善。”
所有人都点头同意。
“这狗是从哪里来的?”我问她。
“不晓得,它就这样突然冒出来了。”
大狗专心听我们讲话,看看巡查员,又看看我。
我拾起一根树枝,想看它有多会捡东西,结果我手臂才往后一伸,它就突然吓得往后缩,倒退几步,害怕地看着我。
“它好像很容易受惊吓,”巡查员说,“我想可能被人打过。”
我挥臂将树枝朝流动的河水一扔。它冷冷看了树枝一眼,又回头冷冷看我一眼。“我可是不捡东西的,”它的眼神仿佛在说,“狗才会做这种事。”
“它不捡东西的。”巡查员说。
“我发现了。”
“她检查了我们的煎锅和行动厕所,这两样东西是国土管理局规定的,只要在圣胡安河驾船就必须准备。巡查员检查的时候,大狗在附近晃来晃去,心里抱着希望,但故意装作若无其事。
“我真希望能收养它,”巡查员发现我目光不时飘向那只狗,便说,“只可惜巡查员不准养狗。”
“也许我们应该带它一起到河下游。”我听见自己这么说。
“要是我就会。”巡查员说。
我跟同伴讨论,他们都觉得这趟旅行可以带个吉祥物,就是这只狗。带狗一起野外旅行是北美的传统,其实一点也不新奇。探险家麦肯锡爵士一七九三年取道南加拿大,初次完成横越美洲大陆的壮举,他就带了一只野狗同行。他虽然没在日记里提到狗的名字,却经常提及它从急流安然脱身或咬死小野牛。一八。三到一八。六年,探险家刘易斯和搭档克拉克从密西西比河一路跋涉到哥伦比亚,他也带了一只纽芬兰犬同行。他给狗取了名字叫水手。水手不但保护探险队不受大灰熊骚扰,还抓了无数只松鼠给队员加菜,连野鹿、叉角羚羊和野鹅都是它的手下败将,让水手大受欢迎。探险队后来粮食缺乏,沿途向印第安人买了十几只狗当食物,但从来不曾打过水手的主意。水手在探险队始终备受敬重,性格抑郁的刘易斯说不定就是因为有它陪伴,才能撑过如此艰苦的行程。探险结束之后,刘易斯重返人类文明,却始终无法融入社会,也没提到水手的下落,就这样过了三年,刘易斯便自杀殒命了。博物学家奥杜邦也养了一只纽芬兰犬,它是精力充沛的健行高手,名叫柏拉图。柏拉图经常陪他在乡间猎鸟,奥杜邦画过的很多飞禽都是柏拉图叼回来的。他称赞柏拉图是“训练良好、最有智慧的动物”。
既然有这么伟大的前例,不带这只漂亮又有教养的狗一起旅行似乎说不过去。再说,带它同行有什么坏处?六天之后,我们预定经过包尔湖在克雷山上岸,但没有人问到时这只狗该怎么办,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不过,现在可不比十九世纪,河上又找不到什么吃的,因此得先帮它准备狗食才行。我和辛克莱开车到附近的犹他州布拉夫镇,买了一包普瑞纳康多乐和一盒米克宝狗饼干回来。
所有人都知道我们要带大狗一起走,就只有它自己不晓得。我把防水袋和食物保温箱放上充气筏,拍拍舷缘跟它说:“上船吧,你现在是水手了。”充气筏第一天由我负责,其他同伴划独木舟。
它狐疑地看了充气筏一眼。“才不要,”它用眼神说,“感觉很危险。”
我想拍拍它,但它跳开了,发出“哈哈哈”的声音,感觉半开玩笑又有点害怕,前脚上上下下,就像昨天闯到车灯前兴奋地跳小步舞一样。
“你会喜欢的,”我说,“峡谷很宁静,营地又棒,你可以每天游泳,还有石雕、狗饼干和普瑞纳康多乐,加上——”我用哄小孩的声音说,“麋鹿香肠。”
我打开防水午餐袋,切了一片麋鹿香肠,拿在手上递了出去。它走过来,脑袋一伸把香肠叼走。“来嘛,上船。”我说。
它身体抖了一下,很清楚自己被骗了,但还是乖乖让我哄它,心里冲突交战,既想跟我走又怕充气筏。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双手,搂住它的胸脯将它举了起来。它呜咽一声,挣扎表示抗议,但我还是在辛克莱将充气筏推离岸边之前,顺利将它抱上船。
没想到它纵身一跳就回到岸边,但它没有逃走,而是跳上跳下,气喘吁吁发出“哈哈哈,哈哈哈”的声音,就我理解应该是说:“我真的很想跟你去,但我不晓得你们要去哪里,而且我不喜欢充气筏,我很害怕。”
我用低沉安抚的声音跟它说话,让它冷静,好再一次哄它上船。它头枕在我膝盖上,深深叹一口气,就像情绪饱受压抑的人一样。我突然能体会它心里的许多渴望,还有它对人类和人类装备的恐惧。我想起之前扔树枝时它畏缩的样子,它会这么害怕其实不难理解。
其他人已经上了独木舟,准备出发。我再次小心翼翼地环抱住它,但双手才刚一抬,它立刻拼命挣扎,发出绝望无助的哀号。我将它抱上船,双手没有放开,直到辛克莱将我们推离岸边,充气筏开始顺流而下才放它自由,开始划桨。我们离岸边只有几公尺,它只要用力一跳、划个几下就能上岸,要跑要留都在它一念之间。但它只是跳到舷缘,双掌放在缘边盯着上游,似乎完全不怕湍急的河水。它看着越来越远的河岸,脸上的表情仿佛在向自己出生的陆地告别。
它这样反复无常,让我心里充满疑问。它是被人抛弃,还是自己走失的?不管是走失或被抛弃,它是不是一直专心地在等主人回来?它对我这么友善,是不是想要我带它去找主人?我是不是误读了它的眼神,以为它在跟我说:我就是你寻寻觅觅的那只狗?它看着岸边的眼神充满眷恋,难道因为那里毕竟是它的家,即使曾经遭受虐待,还是依依不舍?有多少受虐的灵魂,无论人狗,选择留在伤害他们的地方,只因为离开比留下还要可怕?
“别紧张,别紧张。”它开始颤抖,我轻声对它说。
 ……

下载地址

立即下载

(解压密码:www.teccses.org)

Article Title:《莫儿的门》
Article link:https://www.teccses.org/117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