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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权益微手册

封面

作者:本书编写组

页数:128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

ISBN:9787500874102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这本手册以简明扼要的问答形式,解读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相关规定,并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指导农民工如何维护工资权益。是一本实用性强、便于携带的普法工具书。

作者简介

《农民工工资权益微手册》由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时福茂主任和张志友、张洁律师共同执笔。
时福茂,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次年考取律师资格,1998年起在甲信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2002年与合伙人共同创办河北君合欣律师事务所,并为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并被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律师”。2004年7月1日至今,在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从事专职维权律师工作。

本书特色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对依法治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帮助广大农民工学好用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我们组织有关劳动法专家和公职律师共同编写了这本《农民工工资权益微手册》。

目录

01:农民工是指哪些人?
02:农民工享有哪些劳动权益?
03:农民工应该遵守哪些劳动纪律?
04:为什么要专门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0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哪些方面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06:为什么要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07:哪些行政部门应该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负责?
08: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应该向哪些部门投诉?
09:用人单位可以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折抵农民工工资吗?
10:农民工工资能否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11:农民工与企业约定的发放工资日为假期或公休日时怎么处理?
12:农民工能否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条?
13: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合法被取缔时,农民工应该找谁要工资?
14:因劳务派遣不合法导致工资被拖欠时,农民工找谁讨要?
15:由于个人承包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谁负责清偿?
16:农民工能否要求合伙企业出资人承担工资支付责任?
17:总包单位没有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就开工建设,合法吗?
18:农民工到建筑工地打工时,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进场工作吗
19:农民工到建筑工地打工时,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进场手续可以吗?
20:农民工在建筑工地打工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自己的考勤表吗?
21:农民工工资因承包方未拿到工程款而被拖欠时,可否找建设单位讨要?
22:农民工工资被劳务公司拖欠时,可以找总包单位要吗?
23:劳务公司每月制作的工资表不经农民工本人签字,有效吗?
24:用人单位扣押农民工社保卡和银行卡的做法合法吗?
25:在哪些情形下可以申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工资?
26:总承包单位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被法院冻结为由不发放工资,这种做法合理吗?
27: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想要维权时,应该如何查询工程施工的相关信息?
28:农民工工资因总包单位违法分包导致拖欠的,可以要求总包单位发放吗?
29:农民工工资因建设项目违法导致被拖欠的,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发放吗?
30:工程项目相关单位未依法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制度,农民工可以到哪些部门投诉?
31:老板称没有钱发工资,劳动 门有办法查询到他的其他财产吗?
32:老板失踪时,农民工不知道其姓名怎么办?
33:劳动 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该怎么办?
34:包工头携工程款逃跑,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35:因建筑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或者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到哪些部门投诉?
36: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能否申请法律援助?
37: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可以去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38: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对其进行曝光?
39: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是否会被列入“黑名单”?
40:建设单位未提供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是否会对建设单位产生影响?
41: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事实存在争议的,应当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42: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吗?
43:农民工恶意讨薪的,是否会受到处罚?
44:用人单位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方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可以去哪里投诉?用人单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45:用人单位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在支付工资时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46:用人单位扣押农民工与工资账户绑定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农民工可以去哪里投诉?用人单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47: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会受到何种处罚?
48:劳务公司没有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并未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可以向哪些部门求助?
49: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款,或者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会受到何种处罚?
50:金融机构不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的,该怎么办?
51:政府部门投资项目的资金不到位,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该怎么办?
52: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是否会受到处罚?
53:社会投资的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是否会受到处罚?
54: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反映后无结果的,该怎么办?
55:用人单位无力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该怎么办?
后记

节选

01 农民工是指哪些人?
律师解析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而出现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一支新型劳动者大军,是我国现代产业工人的主体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农民工总量已达2.9亿,广大农民工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那么,法律意义上的农民工究竟是指哪些人呢?顾名思义,“农民”即农村居民,“工”意为职工,“农民工”是指农村居民身份的职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才能称为职工,所以只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才是农民工。外出上学、服兵役并不是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学生、军人不是职工,当然也就不属于农民工。如果接受劳动的一方不是用人单位,而是个人或家庭,则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也不能称为职工,比如家庭保姆。
如果家政员被家政公司派到家庭提供家政服务,因为接受劳动的一方是家政公司,只是服务对象是家庭,这种情况的家政员属于职工,如果家政员的户籍在农村则是农民工。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当然,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同样适用《劳动法》,所以这些组织也是用人单位。
典型案例
2019年8月,小丽高中毕业后就从农村到城市找工作,经亲戚介绍,在一位老乡钱某家里当保姆,主要工作内容是照看3岁的孩子,偶尔去超市买菜。钱某管吃管住,每月给小丽4000元工资。2020年1月后,小丽连续两个月没有领到工资,于是她来到附近一家律师事务所咨询。
律师告诉小丽,她虽然是外出务工的农村居民,但因为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是直接为家庭提供劳务,所以小丽并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而应当受民法的保护,可以直接以劳务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讨要工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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