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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个寂寞的日子

封面

作者:饶雪漫

页数:246

出版社:新世纪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8

ISBN:9787540535841

电子书格式:pdf/epub/txt

内容简介

被少男少女亲切地称为“文字女巫”,被诸多媒体称为“新一代青春文字掌门人”的饶雪漫,近年有非常不俗的表现,《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销售都达10万册以上。本书为“饶雪漫全集”系列之一。收录了她的《可以跳舞的鱼》、《七个寂寞的日子》、《木壳收音机》、《永不遗失的美好》等十一篇短篇小说。

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七十年代。已出版作品三十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多次登上全国各地畅销书排行榜,享有“文字女巫”之称。代表作《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校服的裙摆》《左耳》等,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小说《天天天蓝》在日本出版。

本书特色

一个寂寞的我,一个离开的你…… 走过青春的泥泞,每个女孩都是天使,都能拥有自己的金色翅膀。当少女的“小天地”受到侵犯,她决心要阻止这一切,可是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没有人永远17岁,但永远有人17岁。”就让雪漫姐姐陪伴着你走过17岁的青春岁月。在雪漫行云流水奇妙丰满的文字里,所有的不如意最终都转换为一个满足的音符,所有的叹息都凝固成一朵释然的微笑。

目录

可以跳舞的鱼

七个寂寞的日子

木壳收音机

永不遗失的美好

亲亲我的小辫子

我是不是有点特别

天天天蓝

童话还不够美好

站在世界的屋顶

忘忧草

和爱无关的故事

饶雪漫的“花衣裳”时代【附录】

节选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

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

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

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

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

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一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

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

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

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

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  “请问

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

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  “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

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

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  “这些字,为什

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

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

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

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

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

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

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画,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

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

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

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

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侯,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

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

句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

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

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

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

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

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

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

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

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

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

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

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

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

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

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

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

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

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

有入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  “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

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

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

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

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

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懂的长不大的

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

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

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

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

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

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

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

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

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

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

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

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

齐秦得意地说:  “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

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

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

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

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

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

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 007年12月于江苏镇江

  “天兰,吴天兰!”

    每到晚上七点,用天兰妈妈的话来说,又到了西子喊魂的时

候,比《新闻联播》还准点。

    天兰把头伸出窗外,朝西子摇摇手中的筷子:  “上来,我还

没吃完呢。”

    “有饮料喝?”西子贼贼地问。

    “饮料没有,白开水侍候,你上来吧。”

    天兰说完把头缩回来,继续吃饭。楼下传来西子叮叮咚咚的

脚步声。

    爸爸问:  “花了我这么多钱,学得怎样了?”

    “还好。”天兰笑眯眯地说。

    “什么叫还好?”妈妈问。

    “就是不错的意思。”

    “油腔滑调。”爸爸骂。

    “不就是考重点吗?”天兰故作轻松地说,  “小事一桩。”

    说完放下碗筷去给西子开门。西子“呼”地一下进来了,用

一贯放肆的嗓门说:  “我都听见了,跟我爸妈说的话一模一样。

叔叔阿姨你们放心,天兰考不上一中,一中也就该关门了。”

    “什么话?”天兰爸爸说,  “就凭这话人家一中也不会要

你的。”

    “不要拉倒,又不会成为失学少年。再说,还有希望工程

呢。”西子说完,没大没小地眯起眼吐吐舌头。

    “现在的孩子。”天兰妈妈直摇头。

    天兰和西子嘻嘻哈哈有一句没一句地走在大街上,她们要

去设在师专的一个初三学生夜间补习班,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补

习班,据说,它汇集了全市初中部各学科最富教学经验的老师。

要不是西子当局长的爸爸,天兰是想也不敢想进这个班的,进这

个班就是进重点,这可是很多有识之士都说过的话。天兰不知道

自己是不是应该值得庆幸,有西子这么个局长千金做朋友。西子

爸爸身材矮小,却胖得很,浑身上下一般粗细。声音大而洪亮,

余音绕梁不绝。天兰的爸爸在市图书馆工作,虽大小也算是个干

部,但没有什么实权。天兰觉得自己爸爸蛮英俊的,高高的个

儿,穿上西装就没治了。但是他不能和西子的爸爸比。人和人怎

么能一样呢,就像自己也不能和西子比一样,西子把西米露当白

开水喝,背三百元钱一只的卡通书包。不过西子没有坏心眼,又

肯帮助人,所以天兰还是很喜欢和她做好朋友的。

    一进师专的大门,就是一个大的运动场,只要天没黑,总

是有人在上面打球或是做一些别的运动。天兰最见不得的是打篮

球。拍球,绕场,跃起,投篮。在落日余晖里划着很美的弧线,

牵着天兰的心。

    “瞧,你的白马王子又进球了。”西子用胳膊碰碰天兰。

    天兰抬眼望过去,西子说的是那个头发短短的高个男生,总

是穿一件蓝色的球衣,下雨天也常常蹦鞑在球场上,因此引起了

她们的注意。西子这么说是因为每次天兰经过球场总是会忍不住

多看他两眼。被嘲笑了还看,一点也不知羞。

    球场的两边是一字排开的梧桐树,秋天的黄昏,树叶儿总是

金黄金黄的,没有风的时候,像一张精致的明信片。天兰挽着西

子斜着眼走过球场,她看见那个高个男生的脸上有一层浅浅的汗

珠,也是金黄金黄的,忍不住就笑出声来。

    那晚补的是物理。西子在一张草稿纸上画日本动画片里的

“樱桃小丸子”,西子上课是很少听的,她来补课只是想找一个

清静的地方玩而已。在家里可不行,她那在公安局当局长的爸爸

总是有本事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身后,一把抢走她藏在课本下

的小说或者撕碎她辛辛苦苦画了好几天的大作。坐在她旁边的天

兰很认真地记着笔记,西子想起了,就歪过头来抄抄,以便回家

应付大人的抽查。天兰虽然一直都很认真,可成绩总是平平,也

许真是像外婆所说的,妈妈怀她的时候吃了不该吃的药。外婆一

说这话妈妈就不高兴,妈妈说天兰其实很聪明,只是还没有开窍

而已。要不妈妈就怪爸爸不该送天兰去学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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