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董书萍著
页数:224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2
ISBN:978756530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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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法律体系依立法预设状态存在。法律体系无矛盾时,法官须遵守一般适用规则:有矛盾时,法官应适用特殊适用规则。法律适用一般规则以“适用在先”为法理,包括:规则先于原则;下位法先于上位法,但“变通”规定除外:特别法先于一般法,但反秩序性冲突除外;程序法先于实体法,但违反非强行性程序规则时除外。
法律适用特殊规则以“效力优先”为法理,包括:原则优于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但非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以及新法颁布后生效前的过渡期除外;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具体有直接适用、间接适用以及混合适用规则。
宪法适用具有间接性,个案违宪审查要遵守一系列适用规则。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改良,须尊重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框架。
作者简介
董书萍,女,法学博士、法学副教授。先后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已在《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20多篇,撰写、参编著作10多部,主持、参与省级以上社科项目多项。研究方向:法理学、民法、宪法、国际法。
本书特色
《法律适用规则研究》对法律适用规则体系的进行了系统建构。内容包括:法律适用规则的含义界定、法律体系的统一与冲突、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则与特殊规则、宪法适用的规则等内容。本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所提供的规则体系,对于指导司法实践,减少法官的随性,矫正法律冲突,树立法律权威,以及保证法律的顺利实施都是不可缺少的。本书由董书萍著。
目录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既有资料以及本书的体例安排
三、研究视角与方法
四、本书的主要观点
第一章 法律适用规则的含义界定
一、法律规范、法律适用与法律适用规则
(一)法律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内在关系性
(二)法律适用与司法程序
(三)法律适用规则与法律冲突适用规则
二、法律适用规则的概念及间接调整性
三、法官的法律选择权
(一)能动的司法观理念
(二)从两极到中点:法律选择权的共享















